《圣金经大乘经》

  • 甘珠尔 · 新译 · Toh0125 · 圣金经大乘经
  • Āryasuvarṇasūtra­nāma­mahā­yāna­sūtra
  • འཕགས་པ་གསེར་གྱི་མདོ་ཞེས་བྱ་བ་ཐེག་པ་ཆེན་པོའི་མདོ།

题解

佛陀在祇树给孤独园时,应阿难尊者所问,开示了「菩提心如金」的道理:菩提心的功德(属于世俗菩提心)如同各式金器,而菩提心的本性则不曾变异,就如同金子,本质不受外在形制而有更易。此喻既说明了世俗、胜义菩提心二者不一不异的关系,也说明了由于胜义菩提心自性清净,智慧从此而生,所以应当修习世俗菩提心──也就是勤于自他二利、修习诸法非实有的道理。

《大般涅盘经》卷九中,佛也用「金性不变」之喻,说佛身常住无有变异之理:「复次,善男子!譬如金师,得好真金,随意造作种种诸器。如来亦尔,于二十五有,悉能示现种种色身,为化众生、拔生死故。是故,如来名『无边身』,虽复示现种种诸身,亦名常住无有变易。」(CBETA, T12, no. 374

天台智者大师于《妙法莲华经玄义》卷八之中,以三种譬喻说「一实谛」的不二实相。其中金喻,特别提及不同的补特伽罗,对待实相法理的方式亦有殊别,其喻也与本经理趣妙合,可供参考:

「譬如黄石中金,愚夫无识,视之谓石,掷在粪秽,都不顾录;

估客得之,融出其金,保重而已;

金匠得之,造作种种钗钏镮铛;

仙客得之,练为金丹,飞天入地,扪摸日月,变通自在。

「野人喻一切凡夫,虽具实相,不知修习。

估客喻二乘,但断烦恼矿,保即空金,更无所为。

金匠喻别教菩萨,善巧方便,知空非空,出假化物,庄严佛土,成就众生。

仙客喻圆教菩萨,即事而真,初发心时,便成正觉,得一身无量身,普应一切。

「今经但取金丹实相,以为经体也。就同而为喻,从初至后,同是于金,凡夫、圆教,俱是实相也;就异为喻者,初石异金,次金异器,器异丹。丹色净彻,类若清油,柔软妙好,岂同环钏,状乖色别?故不一种。此就与夺破会,简其得失。」(CBETA, T33, no. 1716)

本经收录于藏文大藏经的契经(མདོ་སྡེ)部,翻译为藏文的年代、译者信息皆不详。本经经名亦未见于吐蕃王朝时期所编的《旁塘目录》(དཀར་ཆག་འཕང་ཐང་མ)或《邓噶目录》(དཀར་ཆག་ལྡན་དཀར་མ),因此可推测为后弘期传译入藏地的经典。

佛经语文体版

敬礼一切佛菩萨。

敬礼一切佛菩萨。

如是我闻:一时,世尊在祇树给孤独园。尔时,具寿阿难白世尊言:

「世尊!云何观菩提心?」

世尊告曰:「具寿阿难!菩提心者,应观其性如金。如金自性清净,菩提心亦自性清净。虽金匠造作种种诸器,金性不变。菩提心亦如是,以其自性不变故,虽有种种功德差别,于胜义中,亦不离菩提心。」

尔时,世尊复说是偈:

「菩提心本净,

应勤自他利,

修习本无实,

信解于慧因1。」

世尊说是语已,具寿阿难、一切众会2,天、人、非天、干闼婆等世间大众,皆大欢喜,于世尊所说,称扬赞叹。

圣金经大乘经

現代語體版

敬礼一切佛菩萨。

如是我闻:一时,世尊在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阿难尊者向世尊请教:

「世尊!应当如何看待菩提心呢?」

世尊开示道:「具寿阿难!应当看待菩提心的本性如同金子──金子是自性清净的。就像这样,菩提心也是自性清净的。金匠虽然会将金子加工制成各种器物,但金子的自性并不会变异。就像这样,菩提心虽然有各种类型的功德(特质),但在胜义之中,[最终这些功德]也都不离于菩提心,因为[菩提心的]自性不会变异之故。」

随后,世尊便说了这段偈颂:

「菩提心本净,

应勤自他利,

修习本无实,

信解于慧因。」

(菩提心本身是清净的。

[所以人们]应当勤求自利,并且利他,

修习[诸法]本来无实[的道理],

并对能出生智慧的因缘,具足信解(向往与信念)。)

世尊给予此般开示后,阿难尊者、所有一切眷属大众,以及包括天人、人、非天、干闼婆等的世间大众,皆大欢喜,咸皆称扬赞叹世尊所言。

圣金经大乘经

  1. 因:原文写做སྐྱེ་བའི་རྒྱུ,梵文做utpattihetu,义为出生事物的因缘。原文ཤེས་རབ་སྐྱེ་བའི་རྒྱུ,若依古译,可将之简称为「慧因」。其中,「因(རྒྱུ)」一词,在此若依直译,可译做「能生因」,其他常见译词有生因、生缘、生因缘、生起因缘等。但观其内文,该词于本经中的意义,当有广狭二义──依狭义解,可径解做十因、六因、五因或二因当中的「能生因」,或四种缘当中的「因缘」,也即事物(果)的主因;依广义解,则可泛指二因,也即成就事物(果)的一切主要条件(能生因)、次要条件(方便因)之总和。因此,此处宜采广义解,故仅将之译为「因」,而不依字面直译为「生因」或「能生因」,避免简化该词原意而有损减之失。特此说明。
    相关道理,可参考《成唯识论》卷八:「如是十因,二因所摄:一、能生,二、方便。〈菩萨地〉说:『牵引种子、生起种子,名能生因;所余诸因,方便因摄。」(CBETA, T31, no. 1585)亦可见于《瑜伽师地论》卷三十八:「此一切因,二因所摄:一、能生因,二、方便因。当知:此中,牵引种子、生起种子,名能生因;所余诸因,名方便因。复有四缘:一、因缘,二、等无间缘,三、所缘缘,四、增上缘。当知:此中,若能生因,是名因缘;若方便因,是增上缘。等无间缘及所缘缘,唯望一切心、心法说。由彼一切心及心法前生开导所摄受故,所缘境界所摄受故,方生、方转。是故,当知:等无间缘及所缘缘,摄受因摄。」(CBETA, T30, no. 1579) ↩︎
  2. 一切众会:原文写做ཐམས་ཅད་དང་ལྡན་པའི་འཁོར,同于ཐམས་ཅད་དང་ལྡན་པའི་འཁོར་གྱི་དཀྱིལ་འཁོར,梵文做sarvāntaṃ parṣanmaṇḍalam,义为所有一切眷属大众。 ↩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