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圣三身大乘经》

  • 甘珠尔 · 新译 · Toh0283 · 圣三身大乘经
  • Āryaprajñānapārmitasamantabhadramahāyānasūtra.
  • འཕགས་པ་སྐུ་གསུམ་ཞེས་བྱ་བ་ཐེག་པ་ཆེན་པོའི་མདོ།
圣三身大乘经有声书

题解

本经主题在阐释如来三身(trikāya)。经载在王舍城耆阇崛山,地藏菩萨请问世尊关于「佛身」的问题,世尊乃以「三身」作了回答,而「三身」亦可作为描述佛果位的不同面向。如本经所述,法身(dharmakāya),指诸佛的自性;受用身和变化身,被理解为法身的化现,或者说它们是诸佛事业的化现。受用身(saṃbhogakāya),有时被译为「报身」,是佛陀在菩萨面前所呈现的显相;变化身(nirmāṇakāya),有时被译为「化身」,是任何信解行地凡夫都可以看到的佛陀的形相。总之,佛陀示现各种形相,主要是为了对不同的众生开示佛法,令其解脱。(圆满法藏.佛典汉译 编辑部)

佛经语文体版

顶礼一切佛、菩萨。

如是我闻:一时,世尊住王舍城耆阇崛山,与无量无数菩萨及天、龙等一切眷属俱。〔彼等皆〕于世尊恭敬供养。

尔时,地藏菩萨于彼会中从座而起,白世尊言:「世尊之身,为有几何?」

世尊告曰:「地藏!世尊如来有三身,谓:法身、受用身、变化身。善男子!如来三身者:自性清净乃法身;三昧清净乃受用身;所行清净乃诸佛变化身。善男子!如来法身者,犹如虚空,是无自性义;受用身者,如云,是现起义;变化身者,为诸佛事业,如雨,是普润义。」

地藏菩萨白世尊言:「于世尊三身之说,应云何观?」

世尊告地藏菩萨曰:「善男子!于如来三身,应作如是观:于如来前为法身,于菩萨前为受用身,于信解行〔地〕凡夫前为变化身。

「善男子!法身者,即诸佛自性等同;受用身者,即诸佛三昧等同;变化身者,即诸佛事业等同。

「善男子!阿赖耶〔识〕转依1,得大圆镜智,即是法身2。末那识转依,得平等性智3;意识转依,得妙观察智,〔此二智〕即受用身4。五根识转依,得成所作智,即变化身5。」

尔时,地藏菩萨白世尊言:「世尊!我于世尊处,闻微妙法,甚善!善逝!甚善!」

世尊告曰:「善男子!若人受持汝于世尊处所闻法门,当获功德无量无数,不可称计。」

世尊说是语已,地藏菩萨及世间天、龙、药叉、干闼婆等皆大欢喜,于世尊所说,称扬赞叹。

现代语体

顶礼一切佛、菩萨。

如是我闻:一时,世尊在王舍城耆阇崛山中,与无量无数菩萨及天、龙等一切眷属共会一处。〔会众〕向世尊作恭敬供养。

当时,地藏菩萨在会众中从座位起身,向世尊问道:「世尊有几身?」

世尊回答说:「地藏!世尊如来有三身,分别是法身、受用身和变化身。善男子!如来此三身:自性清净是法身;三昧清净是受用身;所行清净是一切诸佛的变化身。善男子!如来的法身就好像虚空,是无自性之义;受用身就好像云朵,是现起之义;变化身是诸佛的事业,就好像雨露,是润泽一切之义。」

地藏菩萨向世尊问道:「应当如何看世尊三身的说法?」

世尊回答地藏菩萨说:「善男子!应当这样去看如来三身:即在如来面前的是法身,在菩萨面前的是受用身,在信解行〔地〕凡夫面前的是变化身。

「善男子!法身是指诸佛自性等同;受用身是指诸佛三昧等同;变化身是指诸佛事业等同。

「善男子!阿赖耶〔识〕转依,得大圆镜智,即是法身。末那识转依,得平等性智;意识转依,得妙观察智,〔此二智〕即受用身。五根识转依,得成所作智,即变化身。」

于是,地藏菩萨向世尊说道:「世尊!我从世尊您这里听闻到微妙之法,实在善妙呀!善逝!实在善妙呀!」

世尊向地藏菩萨说:「善男子!如果有人受持你从世尊处所听闻到的这个法门,他将会获得无量无数、不可称计的福德。」

世尊给予此般开示后,地藏菩萨及世间的天、龙、药叉、干闼婆等皆大欢喜,咸皆称扬赞叹世尊所言。

圣三身大乘经

  1. 参见《摄大乘论释》卷十四:「对治起时,离本识不净品一分,与本识净品一分相应,名为转依。」(CBETA, T31, no. 1595↩︎
  2. 参见《佛地经论》卷七:「论说转去阿赖耶识得自性身,大圆镜智转第八得,故知前二摄自性身。」(CBETA, T26, no. 1530)以及《摄大乘论本》卷三:「谓转阿赖耶识得法身故。」(CBETA, T31, no. 1594↩︎
  3. 参见《佛地经论》卷七:「平等性智如余论说,能于净土随诸菩萨所乐示现种种佛身。妙观察智亦如论说,于大集会能现一切自在作用说法断疑。又说转去诸转识故得受用身,故知中二摄受用身。」(CBETA, T26, no. 1530)《摄大乘论释》卷十:「转诸转识得受用身。」(CBETA 2021.Q4, T31, no. 1598, p. 448a11-12)
     
    以及《大乘庄严经论》卷三〈十菩提品〉:「转第八识得镜智⋯⋯转第七识得平等智⋯⋯此前二智即是法身。」(CBETA, T31, no. 1604),但藏译《大乘庄严经论释》(མདོ་སྡེའི་རྒྱན་གྱི་བཤད་པ།)中无对应「此前二智即是法身」的文句,推测该文句可能是后人的批注被误抄进汉译正文,又或「此前二智」是指法界体性智与大圆镜智,待考。除此之外,绝大多数汉译、藏译论典都将平等性智摄入受用身,故此处按该种理解而译。 ↩︎
  4. 参见《大乘庄严经论》卷三〈十菩提品〉:「转第六识得观智⋯⋯此观智即是食身。」(CBETA, T31, no. 1604↩︎
  5. 参见《佛地经论》卷七:「此经中说,成所作智起诸化业,《庄严论》说,成所作智于一切界发起种种无量难思诸变化事,故知后一摄变化身。」(CBETA, T26, no. 1530)以及《大乘庄严经论》卷三〈十菩提品〉:「转前五识得作事智⋯⋯此作事智即是化身。」(CBECBETA, T31, no. 1604↩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