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菩萨戒品释》

  • 丹珠尔 · 新译 · Toh4045a · 菩萨戒品释
  • Bodhisattvaśīlaparivartabhāṣya
  • བྱང་ཆུབ་སེམས་དཔའི་ཚུལ་ཁྲིམས་ཀྱི་ལེའུ་བཤད་པ།

题解

《菩萨戒品释》由印度世亲菩萨弟子功德光造。他修习大小乘藏,及声闻十八部派一切宗义,极善巧毗奈耶。弟子约五千比丘,住世说约四百年。著作颇丰,如《菩萨地所分布施次第第九之上注释》、《菩萨地戒品释》、《毗奈耶根本经》及其自释、《毗奈耶行持一百零一羯磨法》等。

《菩萨戒品释》由那措译师及香智军二位译为藏文,存于论典经品「ཡི」函中。

本文将《瑜伽师地论 ‧ 菩萨地戒品》中的重点词句加以解释,后宗喀巴大师着《菩萨戒品释》时多有引用,对研究学习《菩萨戒品》有很大帮助。

正文

  • ༄༅། །བྱང་ཆུབ་སེམས་དཔའི་ཚུལ་ཁྲིམས་ཀྱི་ལེའུ་བཤད་པ།
  • 菩萨戒品释
  • 功德光1论师造
  • 解说菩萨戒品2

顶礼一切佛菩萨!

问:「云何所说『具四功德自性尸罗3,应知即是妙善(净戒)』?」

依彼而言,说「能利自(他)」等文。

其中「利益」谓善行。「安乐」谓无恼害。

「哀悯」,谓如以诸善及无恼害行哀悯对方。

「义利」谓希求义利及具有义利,凡所有欲求及无罪。

「利益安乐故」谓住于善及无恼害行。

「人」谓刹帝力等,彼等中多数,由于佛陀出世、善说正法、善建立僧伽,当成极多利益、安乐。

彼等亦由利益、安乐自己后,而哀悯世间,彼等于他人作如是念:「(他们)具足利益安乐,复何妙哉!」

他人亦作是念:「我等亦得如是,亦何其妙哉!」是故,说「令得义利、利益、安乐故。」

「诸人天等」谓不能通达及成办彼等之义利故。彼等即是「能利自他」等诸文之义。

「依止在家出家二分,如应当知(,是名菩萨律仪戒)。」

在家分,谓近事男戒及近事女戒;其他依出家分4

从所说「谓诸菩萨依戒住戒」以下,乃至「能引摄、护持、增长诸善法」以上,谓如其所应,由身语意三者或(身语)二者所作。

十一相饶益有情戒,略摄有三类有情:一、诸凡庸而住者;二、诸趣行者;三、诸嗔憎者。

其中,依诸凡庸而住者而言,有七相行自利益。诸施恩图报者,有三相:忧虑丧身而怖畏者、住忧苦者、乏资具者。

趣行者,谓依止而住者、其他如法者、正善行者、邪恶行者。

嗔憎者,谓诸下劣者。

所说「如(弃)草秽」者,谓欲有二相:诸事欲5 、诸烦恼欲。

其中,诸事欲是所欲之事6故。诸烦恼欲,由欲求故说名为欲7。此处是指诸事欲。

彼等亦有二相:交合事欲、非彼之事欲。于诸非彼之事欲,譬如腐草。于诸(交合)事欲,譬如粪秽。

所说「诸下劣」,如外物般有二相。人之一切欲中,最胜为转轮王之欲,于此诸欲不顾者,是(不顾)今生。

不喜乐者是于未来诸欲。未来是后世。于未来世天魔王宫所有诸妙欲。

问:「何故不愿求彼诸妙欲而修行梵行?」

答言「广大种种(恐畏稠林)」等文8

所说「正慧审观,尚如变吐」9,食物变吐与欲尘二者同于先前已遍断除故。

所说「住律仪戒」,说明住于别解脱律仪。若如是,则是已护戒者。

问:「云何彼是已善护戒者?」

虽已防护,然以六种因非善加防护:

一、唯以少许,便生喜足。

二、具等起10之语,未全清净。

三、自行轻蔑。

四、不摄眷属。

五、于已生罪过,不完全如法悔改。

六、未能清净轨则、正命。

其中,以二因当成唯以少许便生喜足:

1、虽已防护身语二者,然未于三世诸欲,未护心故;

2、虽已护心,然不求住戒后更修三摩地故,若如是,以此二因,唯以少许,执为满足。

问:「云何具等起之语,未全清净?」

语发起者,是寻伺,以说「寻伺已而言语」故。

问:「云何语净?」

妄语等语过之对治法——实语等语业,普皆清净,由无彼故,虽防护语,然未善护。

问:「云何清净寻思?」

贪欲寻思等对治法——不净等寻思11则是清净,由无彼(恶寻思)故,清净寻思。

自行轻蔑,不令于诸学处以精进善加殷重。其对治法,不自行轻蔑,不因获得大地菩萨难行学处而心存怯弱,以精进而能殷重。

所说「不摄眷属」,此处谓尸罗眷属——安忍。若无彼,虽已防护,然非善护,未远离罪恶之处故。

问:「云何于已生罪过,不完全如法悔改?」

由于不具有先时所作不放逸行、俱时随行不放逸行、前际不放逸行、后际不放逸行、中际不放逸行12故,虽已防护,然非善护。

未能清净轨则、正命,完全各无五种清净行相故13。彼二者虽已防护,然未善护。

顾恋身、顾恋受用,是布施之逆品,少生顾恋,亦不忍受14,是布施渐次。渐次者,因义。

顾恋求者,是成办布施,于他亦当如是诠说。

见利益15者,谓以寻求乐因16为相之智慧因。见利益,即是智慧。

如实了知五处17,亦即智慧。

诸皆为助伴之义,谓财物事业之助伴18

其中,财物事业之助伴有四:为未得者令获得之义利、为令增长之义利、为守护诸财物之义利、为供养福田之义利。

成办有情事业者,谓一种而已,唯是从乖离中令和合。

其中,「思量事业」者,谓思量:「此如何作」。

决择事业者,谓言:「此可作」或「此不可作」。

「或于道路若往若来」者,谓前往及如是回来等。

「或于无倒事业加边际加行」者,谓行船事业边际、务农等事业边际加行,此等三种19亦是未得诸财物者令获得故,并且守护诸已得者故。

或者,初二种助伴20,是未得者能令获得故。事业边际加行者,谓增长诸财物。守护者,谓以自名宣说。于已增长,为供福田故,及于喜筵、修福业,皆为助伴!

于诸救苦,作其助伴,要义为二种苦:身苦、心苦。

身苦复有三种:病苦、根不具苦、缺支苦。心苦有二种:盖障苦、寻思苦。

第三是疲乏苦,作其助伴。

「以相应文句、助伴、随顺、清亮、有用、相称、应顺、常委分资粮而为说法」,其中,以此等文句说明三种问之答有八功德。

于依义与连续增上不知而问者,以无倒义、连续之文句宣说。

于依法性与前后而问相违者,以随顺法性、诠说密意之文句宣说。

于俱问者,以可会解、如实开示调伏而宣说。

于依证增上而问教授者,以随顺引发世间功德而宣说。

「常委」,是圣道支分资粮故。「常委」即是恒常、励力守护,以从诸漏恒常殷重守护心故。

又相应者,以助伴训释,前后非无系属故。随顺者,以清亮训释,无不顺法性故。有用者,以相称训释,称调伏而说法故。应顺者,以常委资粮训释,顺梵行故。

譬如明佛语五支,以后明前,甚深以雷声训释、和雅以悦耳训释、可意以欢喜训释、了解以显了训释、应闻以无不随顺训释。

四文句及由后面文句作释,由此等显示,于一切问,具足四种功德而答,谓:前后无违、不违法性、不违调伏、与殊胜义而相系属。

言教中说:「以八文句,显示具足八种功德之答。」

八种功德者:以合乎义利而发生;与世间共称文句系属;随顺敌者违者;决定甚深文句之义;饶益听者之文句不散乱之所依处;随调伏之意乐胜解如实最极抉择;不舍受持、读诵、思惟、修习言教;不如言耽着而说。

如于事业,于诸苦者,亦当如是诠说。

诸怖畏之要义,说有六种怖畏,概而言之:陆居旁生怖畏、水怖畏、水居旁生怖畏、人中怖畏、身语意所领纳三处21、非人所致二类。

其中,人中怖畏,以共不共差别,分有四类。

共复有二:有权势作一切治罚、饶益事业之王,由彼令一切有情共同怖畏;盗贼令一切拥有财物者共同怖畏。

恼害因之怖畏,从诸敌者、对方、无势力者、有势力者、不共家主所生,是不共(怖畏)。

非人有二类:明咒所起、非彼所起。

开解忧恼之忧恼所摄之义,略摄有二:亲属之苦所致、财宝之苦所致。

其中,亲属之苦有五:1、亲属衰败所致;2、成为能生因之亲——父母;3、摄受及果脉妻子、使命奴婢等;4、有恩、慈爱之亲——宗长、朋友;5、开导利益之亲——轨范师等。22

财宝苦之要义者,谓凡由财宝所致之苦,从其差别,而当财宝之苦差别。

财宝苦因有二:一切世间共同诸苦因;一类不共。

一切共者,谓人中盗贼及水火。不共者,有二:由自未善、因他令失。

由自未善亦有二:未善守护财宝、未善招集(置办)财宝。

因他令失亦有二:(他人)受用(所应得享)份额、自家室所起忧苦。23

置办资具之要义如前。

施正依止处之要义:以何意乐摄受、以何加行摄受。

其中,问:以何意乐摄受?以无染心;以何加行摄受?以财及法摄受。

其中,以财摄受有二:从他寻求、共享自己资具。

以法摄受亦有二:施与教授、施与教诫。

随他心转之要义中,随顺其心,有广释及分类。

其中,要义说:「知体性24已,随诸有情所应共住,即应如是与其共住。随诸有情所应同行,即应如是与彼同行。」

意乐谓现在缘所生心;自性谓前世因所生体性。

或者,意乐谓诸有情各自之各异自性;自性,谓一切有情共同心转,知意乐、自性后,当共助伴;知意乐、自性后,当于诸有情同行。

其中,就知意乐后共住、同行而言,造「欲随所化有情心转」等文。

论典要义:

「除教学非利,何事苦对方,

于彼他及自,皆不行其事。」

从「随诸有情所应同行」起,乃至「忿缠所缠」之间等文,是就「知自性已,随诸有情所应共住,及随诸有情所应同行」而言。此文要义,谓修行意业、修行语业、修行身业。

其中,就修行意业而言,从「忿缠所缠」乃至「终不现相而起自高」之间而说。

修行意业,亦随其所应,结合二者:

云何而作?所谓「忿缠」,谓于彼以修行心之分位作调伏者,修行自心,纵易恼乱,亦不恼乱,复作诃责。如是亦随其所应,结合于他。

从修行身业而言,于他人所,既非不亲近,又非极亲近。

从修行语业而言,从「终不现前毁他所爱」乃至「如法晓喻」。

以真实功德令其欢喜之要义,唯信等彼诸德而已,唯信等五德是摄受之因,下当宣说。

调伏要义,谓有三品过失与违犯。其中,如过失般,有三品诃责与治罚。

远离有二,不还摄受彼等,不与共住。其中,过失谓不行所应作事,违犯谓行不应作事。

神通要义,谓或为恐怖,或为引摄。

此所言「三种戒藏25」说明多种戒律。

此所言「菩萨所学」说明诸菩萨学习何法。

若谁于语表义,能持能解,于彼配合说:「惟愿须臾不辞劳倦,哀悯听授。」

「得大智慧,得大神力」说明具足甚深、广大。

作供养者,谓以花、涂香、熏香等、赞颂、顶礼等供养。

「随其所有功德因力」说明发心是现在发生之士夫力及过去世已作因之果。

若授戒者,是同法在家,称善男子;或若是出家,戒腊幼晚,称云具寿26;戒腊高迈,称云大德。此明何义?其义显非定唯从出家,及非唯从戒腊高前正受。

「一切学处」者,谓三种净戒,一一所有各别学处;「一切净戒」者,谓三聚净戒。

所言「正智见」,「正智」取隐蔽法;「见」取现前事。

此所言「四种如他胜处法」说明何义?住于此故,称其为「处」,诸他胜之处,即为他胜处。

云何诸他胜处?谓以其为依,当生诸他胜法者。

依何当生?谓依贪嗔痴而发生。

四法如何依三者而发生?贪有二种故,二种贪者,谓贪淫秽事、贪其他事。

其中,依贪淫秽事所生,是第一他胜学处;依贪其他事所生,是第二。

一者是诸他胜处,他胜法住于何处,即住于上品所制学处。与彼随顺者,谓诸如他胜之处,如彼等之处,上品之处亦是此等(之处)。

是故,此等四法,称为「如他胜处」,譬如上品律仪戒诸法,此等与彼相同故,称为「如他胜处」,所言「非一切种」之语,彼于下说明。

凡具足戒声闻乘人不奉还学处,依淫欲法所得罪,当由贪求利养恭敬,自赞毁他而得。于其他,亦如是随其所应而配合。

「有苦」说明悲田。「有贫」等其他语,是其差别,后后是差别。

不惠施财从三因所致:无所施物,或有施物,然求者不来,或求者已来,而非善来,以三差别说明无彼。

非善来者,谓如前《布施品》所说:「不可施毒等」,无彼则非善来。法施亦随其所应说彼等三种因。

其中,善来,谓无「于寻隙者,不可施经函」等所说不可施因。

「加以手、块石、杖」者,谓以手等伤害,说明不属于杀生不善业道。

说手三者,说明以手或手所抛或手所系属作伤害。与彼随顺,其义亦摄其他加害之物。

「捶打」说明非杀,仅是捶打。「伤害」谓少加伤害。「损恼」谓极为损恼。捶打等说明下中上三品。

「内怀猛利忿恨意乐」说明彼损恼之非饶益方便事。虽谏谢亦不听受,纵已听受亦加行不忍,纵已受忍,而意乐不舍(怨结)。

所言「信解相似正法」,其中「信解」谓发起欲乐、发起希求。「宣说」谓解说;「建立」谓安立。「增长」谓当增盛。「摄受」谓引发故。

「意乐清净」,谓当入地故。「爱」谓意乐至心欢喜,「乐」谓加行安住其事。

「见为功德」,若即于彼等如他胜处法,念「此等为功德」,凡具如是禀性,彼即是见为功德。

所言「非诸菩萨暂一现行他胜处法,便舍菩萨净戒律仪,如诸苾刍犯他胜法,即便弃舍别解脱戒。若诸菩萨由此毁犯,弃舍菩萨净戒律仪,于现法中堪任更受,非不堪任」者,确有彼二差别故,名「如他胜处」,不然,若许完全相同,则应说为「诸他胜法」。

另外,为说明较其余他胜法,有三种差别,而说「转受余生」等。

所言「以胜供具」亦摄以修行供养。

所言「违越菩萨毗奈耶法,如所称事,犯恶作罪。余如苾刍发露悔灭恶作罪法,应如是说」者,谓作是说:所犯恶作罪,我于大德前,于罪过发露罪过,悔除,宣扬,更不覆藏,发露悔除宣扬,我安乐住,不露不悔不宣,则不安乐。

问云:见彼等罪否?彼亦应答言:见。

问云:后防护否?应答言:善为防护。当二次、三次作如是言。

所言「又诸菩萨软中上犯,如《摄事分》应当了知」者,谓当知由五缘,所犯成下中上品。云何五缘?谓自性、毁犯、意乐、事、积集。

其中,他胜是上品犯;僧残是中品;非彼者是下品犯。复有差别,当知他胜、僧残是重;别悔是中;恶作是轻。如是当知以自性成下中上品。

其中,当知凡由无知、放逸所犯是下;不敬所犯是中;烦恼盛故所犯是上,如是当知由行为成下中上品27

其中,当知凡以下品贪嗔痴缠所犯是下品;中品所犯是中;上品所犯是上品罪。如是当知由意乐成下中上品。

当知虽以相同意乐犯于同一自性事,然亦有成下中上品:谓如是同为嗔、痴所缠,故意杀傍生趣,或教他杀,犯堕罪;杀人或人形,或教他杀,若非父母,成他胜罪,不成无间罪。

由嗔痴缠,杀父或母,或教他杀,当知既成他胜,亦成无间罪。如是行相,当知由事成下中上品犯。

其中,增长者,谓如是此虽犯一至二、三、五罪,然不能如法悔除,彼即是由积集所成下品犯。

虽犯其上十罪,或二十、三十,或尚能知(数)之间,然亦未悔除,当知彼即是由积集所成中品犯

犯无量罪,不能知数曰:「犯此许罪」,当知彼即是由积集所成上品犯。

所言「不杂众多恶不善法,杂染后有,有诸炽然,众苦异熟,当来所有生老病死」者,谓于其中,今世成办后后杂染故,谓诸杂染。后世成办后有故,谓诸后有。有诸杂染故,谓有炽然(热恼疫病)。

有诸后有故,成众苦异熟过患,因为今世以烦恼周遍逼恼,周遍热恼身心;后世堕恶趣故。

有诸后有故,后世成生老死过患,因为长夜引生老死故。

难行戒之要义,说明初难受、难护。其中守护,谓虽遭急难亦守护、毕竟守护。

一切门戒之要义,谓从今世加行、无始时之种子、过去世中正行无始时种、正依彼戒而发生,故说为一切之门。

善士戒之要义,谓成办自他,设有毁犯如法悔除。

其中,成办自他,谓首先自己已受当受戒律及令他正受。

成办他人正受戒有二:赞戒功德,以言语令正欢喜;当见彼时,心亦极为欢喜。

自己亦正受学处,设有毁犯,亦如法悔除。

问:「一切种戒之要义,具多少功德?有多少行相差别?」

问:「其中,具多少功德?」

具六种功德。六种功德之要义,谓广博、如实而有、恒常加行、恭敬加行、具足庄严,依次回向大菩提故广博、无罪、随顺极欢喜处、恒常、坚固、尸罗庄严具相应六种。

远离(耽着)欲乐边故无罪。远离自苦边故如极喜。

一切利养、恭敬、他敌论者不能伏故,根本及随烦恼不能夺故坚固。

沙门庄严是此等,沙门诸庄严者,谓:

「正信而无谄,少病精进慧,

具少欲喜足,易养及易满,

杜多德端严,知量善士法,

具聪慧者相,忍柔和贤善。」28

其中有多少行相?行相有二:自性分类;果分类。

其中,自性分类者,谓止息戒、转作戒、防护戒。

大士相异熟戒等是果分类。大士相异熟戒是摄善法戒。

增上心异熟戒,可爱趣异熟戒,是律仪戒。利有情异熟戒,是饶益有情戒。

遂求戒之要义,谓比度自心,于他遮遣杀生等身语七不善业道、属不善身业道及以手、土块击打不可爱之伤害触。

此世他世乐戒之要义,谓于此世他世,若诸有情,于苦因转,而正遮止。于乐因转,而正开许。若诸有情,于彼(开遮处),能正修行,而摄受之。若诸有情,于彼(开遮处),邪僻而行,而调伏之。诸有情与自己现后安乐,令诸有情趣入彼故。

施等俱行净戒,谓彼所摄自他众当于此世、他世安乐。

十种清净戒之要义,远离六过,具彼之对治功德,故清净。

云何六过?意乐过、加行过、愿过、他不信过、不饶益自己过、不得所求过。

其中,意乐之过有二种,一、受时恶受,二、守护时太沉太举故。

加行时,于彼不作加行及贪着他恶事故,成加行过。

于今世,邪愿为后世之过,谓愿过。

于善品等加行,及寻求生活资具时,他不信之过,他人讥毁故。自住苦故,即不饶益自己之过。

不得所求义过有二:非自性永离故、不令坚固及令无(缺减、破坏)故。

如彼所说不作之过,即不得所求义之过。远离此等十种过故,名「清净戒」。

五种利益之要义,谓就五果增上而言五利益:所言「诸佛护念」是增上果。将舍命时,住大欢喜,是离系果,由伏恶行及善愿,临终能离忧恼故。现时阶段,随生何处,与善知识,共同生彼,是异熟果。

具无量尸罗藏,是士用果,由正受菩萨戒之力,得无量福德藏,令圆满戒度,具有如是之戒。等流果,谓自性29净戒,戒为其性。

所言「唯有尔所菩萨净戒」,谓如上所说九种尸罗。

所言「唯有尔所净戒胜利」,谓凡所说五种利益。

所言「唯有尔所净戒所作」,谓安住其心,自己成熟佛法,成熟有情。

《菩萨戒品释》系阿阇黎功德光所造圆满。印度堪布巴热札瓦玛与主校译师大德智军等翻译、校勘并订正。

注释

  1. 功德光论师,世亲菩萨弟子,极善巧毗奈耶,出生于秣搜罗国婆罗门家,幼时熟习外道宗义及明处,后于家乡出家并受具足戒,依止世亲菩萨,修习大小乘藏,及声闻十八部派一切宗义,弟子约五千比丘。住世说约四百年,是否属实,犹存疑惑,然而确是住世很久。后圆寂于自己的故乡。著作颇丰,译为藏文广知者,有《菩萨地所分布施次第第九之上注释》、《菩萨地戒品释》,此二者由那措译师及香智军二位译为藏文,存于论典经品「ཡི」函中。《毗奈耶根本经》及其自释、《毗奈耶行持一百零一羯磨法》,在八世纪末,赤松德赞时,由觉柔译师及噶荣戒源二位译为藏文,存于论典经品「ཟུ」、「འུ」、「ཡུ」。 ↩︎
  2. 《瑜伽师地论》中《本地分》菩萨地之菩萨戒品。 ↩︎
  3. 《菩萨地戒品》说:「云何菩萨自性戒?谓若略说具四功德,当知是名菩萨自性戒。何等为四?一、从他正受。二、善净意乐。三、犯已还净。四、深敬专念无有违犯。」 ↩︎
  4. 苾刍男女及正学女、勤策男女所有净戒,是出家分。 ↩︎
  5. 此处依玄奘法师译例为「事欲」,法尊法师所译《戒品释》中译为「外物欲」。 ↩︎
  6. 资财等。 ↩︎
  7. 由此烦恼发起欲求,故说名为欲,谓烦恼欲即贪爱心。 ↩︎
  8. 《菩萨地》说:「又诸菩萨住律仪戒,于未来世天魔王宫所有妙欲不生喜乐,亦不愿求彼诸妙欲修行梵行,于彼妙欲尚如实现,犹如趣入广大种种恐畏稠林,况余诸欲。」 ↩︎
  9. 《菩萨地》说:「又诸菩萨既出家已,于现在世尊贵有情种种上妙利养恭敬,正慧审观尚如变吐曾不味着,何况于余卑贱有情,所有下劣利养恭敬。」 ↩︎
  10. 等起,谓发起的动机。 ↩︎
  11. 至尊宗喀巴大师所著《戒品释》说:「心未住者为令心住所缘境故,有五教授,谓于上品贪嗔痴慢及寻思者,如其次第不净、慈悲、缘起、界别及以随念阿那波那。」 ↩︎
  12. 瑜伽四十卷六页云:又诸菩萨,住律仪戒;具足成就五支所摄不放逸行。一、前际俱行不放逸行。二、后际俱行不放逸行。三、中际俱行不放逸行。四、先时所作不放逸行。五、俱时随行不放逸行。谓诸菩萨、于菩萨学,正修学时,若于过去已所违犯,如法悔除;是名菩萨前际俱行不放逸行。若于未来,当所违犯,如法悔除;是名菩萨后际俱行不放逸行。若于现在正所违犯,如法悔除;是名菩萨中际俱行不放逸行。若诸菩萨、先于后时当所违犯,发起猛利自誓欲乐:谓我定当如如所应行,如如所应住;如是如是行,如是如是住;令无所犯。是名菩萨先时所作不放逸行。若诸菩萨、即以如是先时所作不放逸行为所依止,如如行所应行,如如所应住;如是如是行,如是如是住;不起毁犯。是名菩萨俱时随行不放逸行。 ↩︎
  13. 轨则正命清净,如《菩萨地》说:「又诸菩萨住律仪戒,覆藏自善,发露己恶。少欲喜足,堪忍众苦,性无忧戚,不掉不躁,威仪寂静。离矫诈等一切能起邪命之法。」 ↩︎
  14.  དེའི་ཆུང་ངུ་ཡང་དང་ཡང་<(6)《པེ་》《སྣར་》-ཡང་།>དུ་ལེན་པར་མི་བྱེད་པ།此句在《菩萨地》藏文中对应的句子是:ལུས་དང་ལོངས་སྤྱོད་ལ་ལྟ་བ་བྱུང་བ་ཆུང་ངུ་ཡང་དང་དུ་ལེན་པར་མི་བྱེད་ན།因此,此处译文依「དང་དུ་ལེན་པ」而译,更符合义理。 ↩︎
  15. 《戒品释》说:「其胜利者,谓人天果及三菩提。」 ↩︎
  16. 「乐因」在北京版、奈塘版中为「善因」。《戒品释》说:「因者即十善等,增上生因决定胜因,谓依善友,听闻正法,及思修等。」 ↩︎
  17. 《菩萨地》说:「又于五处如实了知,谓如实知善果胜利,又能如实了知善因,又能如实知善因果倒与无倒,又如实知摄善法障。」 ↩︎
  18. 《菩萨地》说:「谓诸菩萨,于诸有情彼彼事业,皆为助伴。谓于思量所作事业,及于功用所作事业,悉能与彼而作助伴。或于道路若往若来,或于无倒事业加行,或于守护所有财物,或于和合辗转乖离,或于义会,或于修福,皆为助伴。」 ↩︎
  19. 一、于思量所作事业;二、于功用所作事业;三、于无倒事业加行。 ↩︎
  20. 一、于思量所作事业;二、于功用所作事业。 ↩︎
  21. 《戒品释》说:「又不具足三种可爱,谓无资财,乏少妙行,不具辩说,有不活畏,及恶名畏,众威德畏。」 ↩︎
  22. 《戒品释》 :「丧亲生忧,分五:一、丧能生亲,谓丧父母。二、丧失摄受及果脉亲,谓死妻子。三、失使命亲,谓死奴婢及死僮仆。四、离诸有恩慈爱之亲,谓丧宗长、朋友、余族。五、失离开导利益之亲,谓丧亲教、轨范、尊长、同梵行者,所生忧愁。」 ↩︎
  23. 《戒品释》说:「因他令失,分二:一、由他受用之所致苦,谓为恶亲非理横取。二、由自家室所起忧苦,谓家生火之所耗费。」 ↩︎
  24. 此处「体、性」依藏文则译为「意乐、自性」 ↩︎
  25. 或译为「戒蕴」。 ↩︎
  26. 或译为「长老」。 ↩︎
  27. 此段在法尊法师所译《戒品释》对应的译文为:二由毁犯者,无知放逸所犯是下,烦恼盛故所犯是中,由轻悔故所犯是上。 ↩︎
  28. 出自《瑜伽师地论》第二十五卷:本地分声闻地第十三初瑜伽处出离地第三之四。 ↩︎
  29. 戒体自能生起。 ↩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