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尊与大众在伽耶城山顶精舍时,入甚深三昧,遍观法界,彻底照见:四大和合之身非坚、无常,世俗之心,其本性也是仗缘方生、如幻不实;究竟菩提,则不过假借世俗名字而已,其真实本性乃是超越一切相与一切概念的。
与此同时,文殊菩萨深达佛意,乃代大众请教佛陀「该如何趣向究竟菩提」。佛陀遂以诸般譬喻,开示「不落入戏论虚构的妄念,对任何事物都无所执着,便能趣入菩提」的修行总纲。
随后,文殊菩萨承继佛陀所开启的主题,回答月净光德童子菩萨,透过修十善、六波罗蜜,具足不放逸与方便,修清净身语意业,具足平等心、无谄诳心、大悲心、正观与忆念,即是行于通往究竟菩提之道。文殊更用各种譬喻,说明修行道上的不同境界。
文殊还应光明主天子菩萨所问,说明以方便而通达世俗如幻,以定慧双运、具足智慧而通达究竟平等实相,依循方便与智慧二者为道而行,便能迅速成就究竟菩提的道理,并且宣说了道的种种差别。
此外,文殊又为勇修智信菩萨解说明菩萨的智慧,开演十种智、十种清净行、十种方便、十种无尽、十种调伏对治之行等,并说明一名菩萨,应以「调伏自己、成熟众生」,如实修行,以此速成菩提。
文殊为众人说菩萨行教法后,获得世尊盛赞。由此可知,本经是文殊师利得佛默许、呼应佛陀所说并推而广之,针对菩提行所开示的「开许佛语」。因此,经中意趣,既是文殊说法,更是世尊本怀,且尽摄世俗与胜义二种菩提心的要旨,义理与实践兼备,实乃涵括一切大乘要义的宝经。
本经原经汉译本现存四种版本,批注本则有世亲(Vasubandhu, circa 4th -5th)注解针对本经(以下简称原经)所造、元魏时期菩提流支所译的《文殊师利问菩提经论》(CBETA, T26, no. 1531,以下简称「世亲《论》」或「《论》」)一种,而藏译本则由天主觉(Surendrabodhi, circa 8th )以及耶谢德(ཡེ་ཤེས་སྡེ།circa 8th )合译(以下称为原经藏译)。
四种原经汉译本当中,以元魏时期菩提流支的《大乘伽耶山顶经》(CBETA, T14, no. 467,以下简称元魏译本)与原经藏译最为接近,也较能与世亲《论》互为参照,可谓最值得参考的汉译古本。因此,在翻译时,凡涉及引用原经正文处,皆以元魏译本为据,而引用世亲《论》时,也尽可能直接使用元魏译本,以裨有志学习此经之法友参考对读。
过去在藏地,萨迦班智达(ས་སྐྱ་པཎྜི་ཏ། 1182-1254)、喇嘛胆巴.索南坚赞(བླ་མ་དམ་པ་བསོད་ནམས་རྒྱལ་མཚན། 1312-1375)、竹巴.贝玛嘎波(འབྲུག་པདྨ་དཀར་པོ། 1527-1592)等师,都曾于其所造论典之中引用本经。民国时期的太虚大师(1890-1947)则曾经开讲此经。透过研读本经之《疏》,可深入世亲《论》中所未提及或未加详述之处,也可藉由发现《论》与《疏》的异同处,更为亲近原经的法义。本《疏》所引的原经藏译,为收录于德格版大藏经甘珠尔之版本。
在本《疏》中,凡遇引用原经或者世亲《论》处,皆以汉文古译之译文为据,并以不同字型呈现;若遇古译较为难解,或大义虽同但与藏文字面意义有别之处,则于该处随文批注,在括号内补入根据藏文本所译的现代文直译,以资对照。惟需特别说明:由于现代语版本系译自藏文本,其字面意义与汉文既有古译或有少许不同,此乃当然之事。然古译与新译的大义则无出入,幸勿据此以今非古为荷。
卷一
敬礼文殊师利童子!
智慧妙金刚
能毁盖障山
顶礼无我智
分说经与注
由于试图解说《伽耶山顶经》,故以阿阇梨世亲对经文本体的分判,先说「[此修多罗]所摄」1等,就其所归纳的大意加以汇整。其中,「序分」等各别内容共有九分。
「序分」是指经典的出生之因。
其中又从结集、说法者、场所、闻者等差别而分成四类2,也就是:谁说[法]、于何处[说法]、对何等人解说、后来何人进行汇整。
此处是从「如是我闻」到「大比丘众」为止做说明的。为了闻法而在场的人们,便是听众。彼等所共有的功德便是「所应闻弟子成就分」(共通的闻者圆满)。缘于真如而内心专一,即是「三昧分」(三摩地);证悟者为导师,他的清净便是「能观清净分」(不共的功德圆满)。[至于]何人证悟、证悟什么、如何证悟,都是所要区别的内涵(「所观法分」)。
「起分」是指「从三摩地起」。「说分」则是诠释增益之义,也就是解说世俗。加上「菩萨功德势力分」、「[菩萨]行差别分」,共为九分。
今将解说经文。「如是」一词,表示作证:眷属聚会并祈请「请为我等说法」,以及曾发生如此这般之事──也即表达了[说法者]「当为汝说」(将按照你们所说的去做)的意思。
这也[作证内容]并非臆造。为何[不是臆造]呢?因为有「我闻」等[文字]之故。
又,「如是」一词,亦表示不会变成提问内容以外的其他意思,也就是[有人问道:]「请你根据所听到的那样去说。」于是[结集者]说了「如是我闻」等,亦即「我听到了这些话,不是别的[情形]」。「我……」传达出亲自听闻的意思,而「闻」则是指以耳识受持,「一时」则是一次/一回的意思。
因为摧坏四魔,所以称为「婆伽婆」3。又有道是:「自在炽盛与端严,名称吉祥及尊贵,如是六种义差别[,应知总名为薄伽]」4也就是因为具备六种善妙的性相,所以称为「婆伽婆」5,亦由于如此的佛世尊具足「自在」,已斩断烦恼的缠缚以及习气之故;具足「自在」,是因为以智火照破所知障的黑暗之故;具足「端严」(色相),是因为具备三十二种大士相;具足「自在」,是因为遍于一切众生之故;具足「吉祥」,是因为一切众生之所依附故;具足「尊贵」,则是因为能饶益一切众生之故[,而有此名]。
「与……俱」6叙明了:如实遵循毘奈耶,以四种威仪而安住。待述词7[在此]表示完成式,也即表达了「已安住于伽耶」。
「伽耶」这地方,整体而言是指塔。为了要传达本经地点的超胜,而说「伽耶山顶塔」。「山顶」算是「顶端」一词的同义词,而本质上则是另一回事。
主要是「在那座山上」,所以称为伽耶山顶,「根本8[序分]」是指:这是如来所在处,因为「根本」一词说的是如来所在,所以是塔(供养所依)──[阿阇梨世亲]所说的「塔」9,是「无量诸佛所住处」(多佛常住之处),因此被称为殊胜的场所。如此解说,也是因为此法门是许多佛陀所加持,依方便而做解说的。因此,阿阇梨(世亲)才说所谓「[根本]序分」等内容。序的一分也应当被视为说法因缘。
[《论》中提到]「学无学」(无学与有学所摄)是为了下文有「大比丘众」的缘故。在此,[阿阇梨]所说的是受近圆的比丘,所以二种都说,因为下文所说「满足千人俱」指的都是无学位者,而且由于已经灭除烦恼,所以称为「比丘」10。
「应作已作」等是指彼等(上引经文11)的分支。其中,第一句的解释为「胜观所作极为圆满故,所作毕竟」12,并且应将「胜观」视为智慧的同义词。
「所作已办」则被解释为「三昧所作已竟,此乃所作已办」13。胜观[在此]的「所作」(作用)在于已断三种杂染。这点又由「弃舍重担[,逮得己利,尽诸有结]」等三句而做宣说。
「弃舍[重担]」,是指某些人放下了五蕴的担子,于未来时不再出生,这是针对他们而说的。[《论》中]解释为「舍离所受重担,彼重担者,所谓五取蕴」14。以此宣说「已经断除寿的杂染(生杂染)」。
「逮得己利」是指已经断除烦恼的杂染,即[《论》中]所谓「证涅槃」15。
「尽诸有结」(完全灭尽三有系缚)是指:凡是相应的所造业,都已灭尽,所以这样遣词用句。其[在《论》中的]解说为:「过三界」16(出离三界)。以此宣说「已经断除业的杂染」。
「正智心得解脱」是指:由于该种行相(基于上述情形),智慧成了灭尽三种杂染之因,那些[文字]所揭橥的便是此理。「正智」是指修习真确的教授,藉此使心完全从烦恼、业以及寿当中解脱,故有此说。也就是[《论》中所说的]「依不颠倒受教修行,善远离诸烦恼」17。在此(世亲的《论》),所谓的「烦恼」,要当成烦恼、业以及寿[三种杂染的合称],因为以之(三种杂染)能令心烦作恼,并且于此能令心烦作恼,所以涉及二种面向。
「一切心得自在已到彼岸」表示了三摩地的所作(作用)──由于心达到专一,所以能够自在掌控,能够对心得到自在(掌控)的,就是各种三摩地。「一切心得自在已到彼岸」那便已是最上的[三摩地],也就是已经证得。对此的解说为:「如实修行四如意足」18。如意足是指各种三摩地。由于深入修习那些(三摩地),于是堪能受用信施,所以是指阿罗汉众(应供)。此理透过「能受信者所施物故」而做解说。
有学位者的标准并未见于经典之中。但若根据[该论的]解说,按照「有学」的词义而言,[世亲]说「[又,学]有二种」等,也就是说:由于学处未臻圆满,说明了「因尚未圆熟」;由于所求尚未如实达成,所以[说明了]「果尚未圆熟」。19
「菩萨摩诃萨无量无边」20。是以这些来表达数量众多。[他们]由于发愿志求菩提,所以称为菩提萨埵众;由于成办一切众生义利,所以称为摩诃萨。
「尔时」等句,指的都是三摩地。其中,「尔时」表达「无间断」(与前文连续)的意思。「独」是指身体方面的寂静,「静」是内心的寂静,「入于诸佛甚深三昧」21则是指平等安住于三摩地,而该三摩地缘于真如,这点是藉由「观察法界」(于法界作分别)所传达的。离一切戏论之智慧释自证知的──这即是「观察法界」,也就是不可得三摩地(无所缘的三摩地)。若问:「为何要谈三摩地呢?」答22:根据[该论的]解说,在此,「三昧」等所宣说的是[开演法门之]「必要」。
所谓「[入三昧]观察者……」(所观察事/所观法)是指法界,「彼」23即自证知的三摩地本身,因为[《论》中]提到「法界」「非是思量境界」。「是义」24即空性,「于此论义」25(就现在论义的情况来说)是指真如,而真如就是「诸法无我之行相」,所以说「非声闻辟支佛(独觉)境界故」。「此明……」表示已经讲解了空性。「是义」就是空性。26
「彼等之」27是指声闻、独觉等人所有。由于[他们]未见空性,未断烦恼,所以就补特伽罗而言,无我行相的空性虽也是他们的境界,但就法而言,无我行相的空性则不然。
从「我得[阿耨多罗三藐三]菩提……」开始,宣说了「能观清净者」28(清净/正确的观察者)。若安住于缘真如的三摩地,就不可能这样(不可能做观察),因此,[当时]应是已从定中起,这样才合理,下文将会证明[这点]。问:「假使世尊总是具足无二智,又该如何平等安住、该如何出定呢?」答:这也会在下文提到,因为[《论》中]所谓「已得菩提」,就是经中所出「我得[阿耨多罗三藐三]菩提」之故,因为「得一切智慧」就是「我已经通达(「得」)智慧」的意思。离一切戏论的智慧本身就是「菩提」,因此,应当了知:通达如此之智慧,就是「得菩提」。正因如此,「所缘」以及「能缘事」乃是平等的,于是牟尼得到菩提是与众不同的。[这就是为何]其(世亲《论》)中解释道「彼得一切智慧者,有[十七种]」(由于通达智慧,而有差别)。
自利、他利以及方便皆得已成就,故说「所作已办」。个中解释则为:「本愿满足」(实践承诺)等。以「所作已办」一句即已传达此义。
其余经文,则可参见其(世亲)[于《论》中]所说。
以「所断圆满及智慧圆满」所摄,此即自利圆满。其中,所断圆满,以「除诸重担[,度诸有险道,灭无明]」等三句呈现,因为宣说了已经断除烦恼障、所知障及[彼等之]所依处。以「生于三界」所摄的异熟本质,并非真确,其性相乃是虚妄分别的,是诸蕴,此即[《论》中所说]「所取重担」。由于已经断除此等(诸蕴),所以「除诸重担」。因此,[此处]宣说已经断除烦恼障、所知障之依处──生。其[《论》中的]解说为:「舍离所取重担」。「重担之义同前」29,因为解说中提到了「彼重担者,所谓五取蕴」30。
「度诸有险道31」表达已断烦恼障。因此,[所要越度的]是能令流转者──称之为「轮回」,也即贪欲等众烦恼,这便是「险道」。其解说为:「善断一切诸烦恼障」。
「无明」,指的就是对于「非染法」的无知,「灭」之即是已[将之]断除。以此宣说已断所知障。其解说为:「善断一切智障」(究竟断除一切所知障)。
以「得真明」宣说了智慧圆满,也就是缘一切所知之智慧、明知。其解说为:「证如实妙法」(已如实现证一切法)。
「拔诸箭」的解说为:「离一切邪箭」(拔除一切见之苦楚[毒箭])。
「断渴爱」之解说为:「离诸颠」(远离愿求),[愿求]也就是为希求爱着而心生愿求。[断渴爱]是因为断烦恼障本身,断除见与爱之事虽已成就,然而各别的愿求仍会不断出现,所以[在此]是以「见」及「爱」二者为主。如此宣说了自利圆满。
「成法船」是缘「诸法无我」。无漏智慧即是法船。其解说为:「成就出世间慧」。
「击法鼓」等句,宣说了他利圆满以及方便。其中,方便是指妙转法轮,以「击法鼓」做为表达。其解说[即]为:「转妙法轮」,也就是究竟解说决定胜与增上生之因。因此,教言之法分为二类。
其中,关于决定胜之因,所解说的是空性。这又以「吹法蠡(螺)」而宣说,其解说为:「出无我妙声」。
「观为空性」指的是藉由「事势[本身]所生之量」做为助缘,而胜伏一切外道敌论,所以[经中]说:「建法幢」。由于大胜外道,故说「幢」,因其能出高声赞颂无我之声。其解说为:「善能降伏一切外道」。
以「转生死种(逆转轮回之规律)」等,宣说「所调伏者各异,他利圆满也各异」。所调伏者分为二类:成就义利、与之相反(「转」)。成就义利即是[《论》中所说]「善断一切诸结[因缘]」32。故[经中]说「[转]生死[种]」等。也就是引领出于轮回、令其解脱,故称「生死种」。
「诸结[因缘]」是指联系,也即表达出「转」(逆转)的意思。其解说为:「一切诸结[因缘]不生」33。「结」本身即是出生的众缘,[所以此处]表达的是「那些(诸结)不出生」的意思。
不成就义利,就是未能无余断除诸结。这也分为二类:具足教言力之凡夫、具足通达力且能见于真实者。
为了第一种人,[经中]说:「示涅槃性」(解说[涅槃]法之轨则),也表达了「我的法,其轨则乃是由多闻者解说」的意思。「诸[涅槃]法之轨则」即是理。有漏、无漏诸法当配合六理而对应──六理为:真如实义理、所得理、所宣说理、断二边理、不可思议理、意趣理。其解说为:「说世间出世间妙法」。
为了具足通达力者,[经中]乃说「闭塞邪道、[开于正路]」等二句,亦即[佛已]鉴知:「耽着颠倒」(对于颠倒产生增上耽着)的人们,即是邪(劣)道者,而我已藉由诸毘奈耶(调伏法)而断绝那些邪(劣)道,这是因为已为众生宣说[正道]。因此,[经中]说道:「开于正路」。这二句的解说依序分别为「远离耽着颠倒」34以及「转八圣道」(符合八圣道)。这些(词句)宣说为了做为决定胜容器者而他利圆满。
为了做为增上生容器者,[经中]说:「离诸罪田」等。若已充分了知「田」与「非田」的差别,则应舍弃非田,并在田中栽种增上生的种子,而收获增上生的殊胜果。这二句的解说依次为「善能远离外道福田」以及「示现三宝福田」。
「彼法」是指菩提,「以何等智」指的是行相。「以何……」指作为,「谁」而则指作者。其解说为:「是中,所观察者,以何等人能证、何者是所证[菩提],以何等智能证」35。
其中,「以何……」表达了作为以及作者,「何者」是所通达[事](所证),「菩提」是所证,「以何等智」则是行相;而「以何等人」(谁)则是[表达]证菩提者,这是虚妄假立「作为」等而宣说证菩提[之理趣]。其本性为虚妄假立,并且表达出应当了知:「彼三法,于三世中虚妄分别无有实体」(由于那些是虚妄分别的,所以于三时之中也无自性)。
若问:「这是为何呢?」答:[经中]提到「以身得」以及「以心得」之不合理性,因此,「以『我』」等[因而得]也并不是[合理的]──也就是说,经中所言「以身」及「以心」等,以及[主张]「以我」等[而得]的外道思想者所作的虚妄分别,都是毕竟不可得(无缘)的,所以不列入讨论。
虽然已经确定「身」并没有极微尘的本体(身非由极微尘所组成)可言,但即便如此,由于「识」会显现,所以加以安立(本性非微尘的身)。「无知无觉」36的道理也与此相同。其解说为:「无作者」(无行),也就是并没有「通达对境性相」之行。
「如草」等的解说为「虚妄取相成就」(从虚妄分别所生)等。也就是说:如同[安立]身一般,虽然外在并无草等[物质],但以识作分别,就足以安立[外境]。「无所识知」的解说为:「无所识知」(无心)的解说为「远离诸想」(无想),这也证成了「无觉」。
在此,「以诸因缘和合故生」是[经中]「四大所造」的解说。个中道理为:必然是因为迷乱,才会将四大所生的身加以安立的;其中,关于「四大」等的迷乱,到了远离一切分别的菩提分位,也是不存在的,对于已经通达(证得)菩提之人来说,哪会有身见37呢?「从父母生」的解说是「[体本]不净」,在此,意指前文已提及的道理。
「无常」的解说为「[念]不住」。其意趣是[要指出]无二的真如,它本身并无变异,因为[它]是以无变异的智慧所执取的,这就是其本性。如来的智,其性本来即是非剎那性38的,就像是恒常一样,因此安立为无所变异。至于业与烦恼和合所成的身则非如此[,而是变异无常的]。
「假以衣服、饮食、卧具、澡浴而得存立」的解说为:「如危朽物,不可常保」(不免费力,须待养护)。「[此法必归]败坏[磨灭]」等的解释为「体是不实」(必归败坏)。[总而言之,]就是结合剎那性而宣说「无常」,结合其因而宣说「必归败坏」。
由于[心中]颠倒的显现,因而在无二之上,显现为二元,那种行相(情态)的凡夫们便因而蒙昧39,这就是「心则如幻」的解说,因为[这些行相]是由福德业与非福业所造成的。
「从众缘生」是以「依善不善诸因缘生」而做解说的。
缘于一者的所依,便是「处」。由于无此者,所以是「无处」。这是以「无定住处」(无所住)而做解说的。关于这点,[经中]是由依他起,从主体之心的立场而说三句(如幻、从众缘生、无处)的。
[证得]菩提时,并没有像这样的心,那正是所通达(证得)。就观察而言,[经中]说为「无相」。没有性相,所以说「无相」。这是无遮,其所观察[的对象]则是的「虚妄分别取相,实不可得」。
若说:「由于圆成实,所以不是境。」答:[经中]说:「无物」、「无所有」;由于其中并没有虚妄分别的有为法,所以「无物」。这也是圆成实,因为在此其等同于「无所有」(没有遮蔽)之故。于是,没有能所二取的智慧犹如虚空,而菩提也即智慧本身。因此宣说了:[能所]不相异故,无有通达及所通达法。其(无物、无所有的)解说为:「自性空」、「远行」。
对于自性本质为圆成实者所施加的增益,其本性即是空,以此宣说了「无物」的意义。
所谓藉由「远行」,宣说了心如虚空的本性──譬如虚空,无有阻隔,能至一切,心也是如此,因为其本性为真如之故。以此宣说了「无所有」的意义。
「菩提[者,但有名字……]」等,其中,菩提分二类:自证知[的菩提]、以文字语言所诠说[的菩提]。在这当中,「以文字语言所诠说/表达[的菩提]」除了「但有世俗」(仅有世俗名言)之外,什么都不存在。准此,哪能通达(证得)它呢?「自证知[的菩提]」就是智慧的本体──同样地,哪能通达它、哪有通达它的这回事呢?
「但有名字世俗」(仅有名称与世俗名言)就宣说了这二类菩提。由于这「名字」,是无色的诸蕴40,所以无二智本身也表达了「名字」一词(声)。纯粹的无二智(不包括无二智的名称)就是菩提。乖离于此(失去无二智)便没有[菩提可言]。以此便宣说了自证知。「但有世俗」指的是以文字语言(声)而诠说/表达。其解说为:「示现可证法但有名,用虚妄分别,其体无实故」(当知:所证之义,不过是名字世俗而已,因此是虚妄分别,而[所证之法]无自性)。
「但有名字世俗」所表达的是仅有名字与仅有世俗名言。只要是「但有名字」的时候,就应解释为「虚妄分别,而[所证之法]自性不变异」。「虚妄分别而[所证之法]自性不生」,即是:只要是因为「但有世俗」的,就必然「无所出生」,故说「无所出生」。
接二连三相续者,便会成为文字语言(声)的所依处。与其相反之法,则无文字语言(声)可言,所以「无声」。这又是藉由「但有世俗」而宣说的,其解说为「无事」(无实事、无实有法)。
「色」41即分别观察。非为其对境之故,称为「无色」(莫可测),于是以「过觉境界」(超越能推断之境界甚多)而做解说。
「诸法体空」是指并无虚妄分别之本性──「成」(成就)这一点就是它(诸法体空)的解说,因为其中并没有成就(无成)42所取或能取可言。
「无行」43是因为「离诸相」(无相)。
「无入」是因为「过一切世间凡夫境界」(超越凡夫境界甚多)。
诸圣者所如实识知者及其行相,乃是超越[凡夫]境界甚多的44,所以「不可见」(无所解了、无所知)。
由于没有以「能取及所取」而虚妄增益所施设的依处,故说「不可依」(无所施设),也因此解说为「无可依处」。
「来」是指「出生」,「去」则是「归灭」──其本性为虚妄分别,因此,所指出的(去来道断)就是这些(超越生灭)。其解说为:「不生灭」。
「过诸言说」(毕竟超越[言说之]施设)的解说为:「过一切世间名字」。
「出于三界」这句话的解说为:「善不善行诸法不可得」(造作的善业与不善业是无所缘的)。「行法」(业)是造作/作为的意思──这表示:凡造作善与不善,所作的业就是「能生」(能导致后果者),而那也是不可得(无所缘)的。
「无见」(不见、未见)的解说为「离见者」(离于/没有能见者),因为乖离于菩提,就没有能见者可言45。
「无闻」(不闻、未闻)的解说为「过耳识境界」。
「无觉」(不可作相分别)46的解说为「过意识境界」。也就是说:以意识所执取者,于菩提则无所取可言──[因为]「离于一切戏论」的智慧本身就是菩提。其中哪有所取法及能取法呢?
到了[证得]菩提分位,一切习气之所依,其异熟的识将得到转变,是故「无着」(无基、无所依)。其解说为「不住」(无所依)──因为没有做为诸流转种子所依处之法。
「无观」(无所缘、不可得)的解说为「如虚空」。譬如,仅以「没有具质碍之法」这点而说性相犹如虚空般不可得,菩提也是如此,因为此中不可得(没有攀缘可言)。
由于[菩提分位中]并没有异熟与等流这二种习气所生那些迁变与戏论,因此依次是「无行」与「离戏论」。这二句的解说为「无为」,以其不因异熟与等流之二种习气而起造作故。
因此47,外道敌论能趣入,所以称为「诤」(趣入),这是属于[某种]时机的过患。由于无此[过患],故为「无诤」(无所趣入)。因此,以「无时机」48而做解说。
「小智」就是尚未断除所知障,也就是「过彼(小智)境界」,这是关于[经中所言]「无示」的解说。
「观」(衡量)就是断定「约莫如此」(界定范围)。[此处并]没有如此,所以是「不可观」。其解说为「无量」。
「不可见」49(不可演示、无法呈现)的解说为「他不能见」(无法对他人演示),也就是无法像那样[对他人]演示青色等[行相]。
由于[分别]是「响」(声)的因,所以也将分别称为「响」。由于无此(无分别),也就「无响」。也就是:由于无二智,而说自证知的真如。自证知之法,乃是「内心无知」50(无分别)的,因此解说为「自证知」51。
关于「无字」,这「字」是由根所执受,并从中显现的。由于无此,所以是「无字」,此义透过「无物可见」(无所显现)而做解说。
「言语道」52是从总体而言的虚妄增益。由于这在何处也不存在,故有此说(离言语道)。
以「无响」宣说「非为分别之境界」;以此宣说「非语之境界」;以这些全部而宣说安立「由于虚妄分别之行相而有所执取」[的道理],因为该行相在法界之中也是不存在的。
如是,至此宣说了:无作者、无作,以及业在正观(各别观察)之下,其本质也不存在。
以「如是,谁人……」53等宣说「总体而言的无」。「[谁是]能证菩提者」指的是身;「…(以何[等智能证菩提]者」指的是将会发生的作为,这是指心;「所…者」则指菩提。
若有人说:「对[经中]所说也已经通达(证得)。」答:由于对行相的触证54,于是对其做分别:因为通晓「作者、[所作]业及作为的集合」,于是安立「通晓」(证得)──此为「行相」。藉由作者等而通晓此等[意义]之时,[作者等]即是周遍寻思(彻底辨查)的众因。
从自身内在去做诠说时,便是「但有名字」等;自己[从事]读诵等[法行]时,为「但假名说」;为令其他众人通达,于是施设标记/符号之时,为「但和合名说」;施设世俗名相而对他人诠说,则是「[但]依世俗名说」──也就是《论》中解说的:「云何证菩提者,[当知]彼亦『但有假名、名字、依世俗说』,虚妄分别无实体故。」(如今之所通达者,也必然是「但有名字,但假名说,但和合名说,依世俗名说」,因此,虚妄分别乃是无自性的。)表示「虚妄分别,就其本性而言,便即是无」。
「此四句亦是分别」55等,在经文中,已数度简择,其解说为「说有六种」等[句]。
「无分别分别说」(寻思、分别)也是同理的,其解说为「不实分别」。
离一切戏论的智本身,就是「菩提」;乖离于此,于有所取而起分别,非为真实,而是虚妄分别,因为即使是智慧,也没有「乖离于所证悟事的[某种]能作的本性」。
「假成无成」(未生、无生)也是同理,其解说为「体空」,因为[即使是]能通达者也没有「我」等能作者(能动的主体)。
「无物离物」(非物、无物)依然同理,其解说为「我不可得」。无二的毕竟清净智,本身就是能通达者,这本身就是所通达事。对此,虚妄增益出「能作者」[与所作事]等差别法,于是[随后]将会生起的识便错乱了;由于该识无法受取无二智慧之分位,所以「无取」。因此[《论》中]便宣说了「过世间慧」。
「不可说」的解说为「过言语道」。
「无着」的解说为「远离我我所」,由于我执及我所执本身就是「[贪]着」(增上贪着)之因,所以[佛陀]知晓「[贪]着」。
如此一来,暂时由于虚妄增益了能作者、作业以及所作事,因此对于通达菩提形成了障碍;有些则会加以诽谤(抹煞)。于是,为了将之(障碍)遣除,[经中]在此说了「如是[通达]」等。远离能作者、作为等虚妄增益的无二智自证知,即是经典的意思。[以上]这是「[谁是]能证菩提者」等的解说。
[《论》中]「如实知所见」(如实观见)所表达的就是离于能作者等虚妄分别的无二智自证知。远离对于所取与能取的增上耽着,这样的智慧本身已经断障(不受障蔽),因此能通晓一切,而称为「[如实]所证」;由于各别自证知,所以「现前[菩提智境]」。
由于已经远离颠倒,所以「无异」(无变异);因为自然(就本性而言)远离所取与能取,所以「离异」(不变)。此即[《论》中所言]「[无异离异]二句,明彼证法清净寂静」,依序宣说、表达如下:宣说成就真实无倒、宣说成就「无异」。《论》中如此说道:「无菩提相义,如向所说。」也即并没有「在心之分位时的性相」。于该处对于「无[菩提]相」的词义诠释,在此也正是这么表达的。
通达远离一切增上耽着的真如,属于[《论》中所说]的「三昧分」。在世俗中,藉由总的行相,令听者的相续中生起所表示的「通达」,则属[《论》中所说]的「说分」(所宣说事)。
在此,虽然已经表示出[佛已]出定而起,但仍应视为「入于[诸佛甚深]三昧,观察法界而作是念」之后。
以下57[《论》中]所说「以三昧中所观察义,欲为文殊师利说」(关于体会到三摩地的道理,是从圣文殊师利开始作宣说的),也即「我今当观彼法,谁得……」至「……无菩提相」58。
以下,是从[《论》中所言]「文殊师利问、如来答」(抉择圣文殊师利所问)开始宣说的。于是,[《论》中]提到「是故应起。又于此中,有二种义……」(所宣说者又分为二种)。
若非如此,假使是在[宣说了佛陀观于]菩提「无异、离异、无[菩提]相」之后,[佛]才从定中出的话,怎么会是先向圣文殊师利宣说呢?若是未[先向他]宣说的道理,圣文殊师利又如何会问:「世尊!若菩提如是相者」等问题呢?
若问:「诸佛恒时平等安住之故,如何平等安住?又如何从定中起?」答:宣说平等安住以及从定中起,是为了所化而宣说的,所以没有[自相矛盾]的过失。
[《论》中]问:「何故如来唯告文殊师利而不告余者(为何只对圣文殊师利说)?」答:[经中提到]「文殊师利!如[菩提相]」59等,也就是说,因为就是他提问的,所以对他开示,这十分合理。[问:]「这岂非不允许异议的空间60?」答:由于是[佛]开示,而且他(文殊师利)也[顺着佛陀所观而]提问了,因此合理,并无过失。
[《论》中]问:「又何以故唯文殊师利问(为何是圣文殊师利提问呢)?」答:要从第二问谈起。[《论》中提到]「以如来但告文殊师利故」(因为对他相「告」),即表示在他之后而说[的意思]。「应如彼菩提[相]」等,是远离一切增上耽着之故,因此也表达了「由于菩提远离一切增上耽着,所以应当发心住(趋入菩提)」的意思。
「世尊![菩提相者,]当云何知?」[文殊师利问这句话的]个中意趣为:所宣说之法是内在的,虽然[向他人]宣说,[他人]也不会懂,这么一来,那又该如何趣入听闻、思惟等次第修习之道呢?
「佛告文殊师利:『菩提相者,出于三界』」宣说了[菩提]究竟超越分别念,因此宣说了本体为无二智的菩提,即是各别自证知,岂能存在于境上呢?因此,[经中]说了「[过一切]世俗」等。「过一切世俗名字语言」二句61当中的第一句,与前述「不可见」(不可演示、不可呈现)的意思相同,因为已远远超越了像青色等[行相]般所演示的世俗名言。运用诠说文字的「响」(声/语文)而使之清晰[传达],即是文字的声音。[菩提]则已远远超越此点,也就是与前述「言语道」62的意思相同。「过一切响」即「无响」,其所宣说的意义与之相同。因此,下文才解说道:「余四句过三界等者,如前所说应知」。彻底观察世俗名言这点,要理解为发趣(趣入)所安立[之道理]。由于没有这点(趣入所安立),因此[经中说]「无发心发」(无所趣入)。
由于想到「为何通达菩提时,菩提是『无发心发』63呢」,所以[经中]说:「[本即]灭诸发」,这是表达了「于一切时,空性皆远远超越世俗名言」。
以「是故[文殊师利!诸菩萨摩诃萨]」等而多作言说(使用世俗名言),表达「凡是空性,就会远远超越所安立者」──也即宣说:凡是被说为空的,[实际]就不是[所说]那么回事,因为是在[该法]自己的本质之外,另外虚妄增益而说的。
[然而,]所说法也并非无果的,因为是藉由「将之诠说为世俗」而于彼发趣的。因此,听闻、思惟等次第性的修习并非没有结果的。若非如此,[假使有人]提出「透过讲说而现前真如」的说法,那么,在听闻[他人讲说]的时候,由于已经通达真如,若再为了证得[真如]而发趣[菩提],就成为无意义的事了。[实际上]也并非如此。因此[经中]说道:「是发心住」(为菩提而趣入)。这点也已透过[《论》中所说]「当知发清净」64(应知清净的发趣)而体现出来。
所谓「发清净」,是指:由于远离一切增上耽着,所以菩提加行(从事证得菩提的行动)即是清净的发趣。
「舍[一切]戏论」。对于所应通达(证得)者,加以虚构增益[,即是戏论]。菩提舍弃了这点,故名[舍戏论]。此即「无发」这个词的解说。
「细致观察之后则无所安立」,这就是「无发」。因此,「发」(发趣,趣向菩提)指的是菩提。
由于有所修习、于菩提有所执着,故说「物」,也就是执着的意思。由于没有那样[的执着],所以是「无物发住」(发趣/趣入于无物[无执着])。前一句所宣说的是所取无物(无执着),而不是能取无物。由于有诸如此类的差别,故说「舍取诸法」。因为于法有所执取,[无物发趣]当中包含了于法执取。
「无障碍」65「如前所说应知」66。也就是说:于心的分位中,并无实法;在此,也同样应当按照[经文中]「无所有」所说的「无所有」之义去理解。该处(《论》中)所谓「远行」,是指已经去向菩提真如性的一切本性──那便是远行。
「如法性」67(是为法界性)是指本性寂静,因其自性为光明之故。其解说为「寂静」。
「执着一切法」,即是对于常或者断[生起,增上耽着];由于没有这样,所以是「无增上耽着」。这是以「舍取常无常相」而解说的。
缘于「如实际」,这本身即是真实际。也就是缘于真如之道。「不破坏」68(与其无别)者,即为「不移」(不舍/不弃)69。故[《论》中]提到「不毁道、不舍道」。舍弃「缘于如实际」之事,即是诽谤(抹煞)依他起。「益」(安/置)70是指愚迷凡夫的观察分别,也就是虚妄分别。无此(移与益),所以「不移不益」。「不异」是指人无我,「无异」71则是法无我。
「发趣」72是各别指涉于「不移」、「不益」、「不异」、「无异」发趣。前第一句的解说为「离谤离着」,第二句则为「入一切法一相」73,[二句的]共同点在于无我。
「无碍解影……」74当中,「影」是指迷乱识之行相,诸如旋火轮等。诸有为法就如同这些无碍解之光影[谷声、虚空、水月、阳焰……]等。趣入其中,便是经文的意思。其解说为「[如实]修行般若波罗蜜」。如此所安立之修习,即是修行般若波罗蜜多。
[《论》中所说]「四句过三界等」,若再加细分,指的就是[经中]「佛告文殊师利:『菩提相者,出于三界,过一切世俗、名字、语言,过一切响』」的意思。「如前」则是指先前已经运用(说明)过,不再赘言。
如此便将[包括]序分等[在内的]九类词义当中,从[第一类]「序分」至第七类(说分)均已解说完毕。
现在是[第八类词义]「菩萨功德势力[分]」。欲将[个中]词义进行广说,则[《论》中说:]「[诸]菩萨功德势力有二种。[何等为二?一者、]如心所求一切满足;[二者、]无障碍乐说辩才说法。」
[其中,《论》中]提及「当知75如心所求一切满足者,[以起上上胜胜法故。]彼起上上胜胜法者,有十四种。何等十四?[一者、]受教不忘……」,也就是「尔时,会中有天子名月净光德」等经文段落所说。「初观…法」76是内在的因,也就是根本,「依……」则是外因,也就是所缘。所以[经中]说「以大悲为本,为诸众生」77。[《论》中]所谓「起上上胜胜法」(越趣于增上),是指「大悲」等前文[所述功德],支持(解释)了「直心」78等后文[所述功德]。
「以何为本」(以何者所摄属),是咨问「以某种果所摄属的大悲心之果」的意思。以下诸项,皆应如此对应。「以直心为本」(以直心而摄属)是指:若具备悲心,则无谄诳心(具直心)。79[《论》中]解释为「受教不忘」80。「教」是指正确的口诀。为了众生了利益,无谄诳地受持正确的口诀,因此将能「不忘」。
「于一切众生平等心[为本]」,是因为直心是从对一切众生具有平等心而来;又,心平等是就一切法于「行」(造行、有为)平等而言的,因此远离一切贪着与瞋恚而受持。[《论》中的]解说为:「善取正教观有为法」。
由于直心的力量,而能善加受持口诀,细致观察有为法,于诸众生平等观察法无我及人无我,于一切有为法平等观察法无我及人无我,如此趣入之后,不见各种烦恼障或所知障的境,于是应按照「无异离异行」的次第而作观。如是,这样观照诸有为法的过患:「这些有为法,从法[我]与人[我]二者来说,都是空的;至于不见真如的众人,则会被法[我]与人[我]的行相所欺。」[在《论》中,]此理是以「无彼过处」81(于彼观照[不观平等心而观人我法的]过失)而解说的。「于彼」82[的彼字]表示有为法。
住于「离异行」,[其]顺序同于断烦恼障、断所知障之「深净心」(思惟及增上意乐)。因此解说为「不随顺诸过」83。
「深净心以何为本」(思惟及增上意乐从何而生)84是指[咨问:]「思惟及增上意乐二者是为何而生起的?」前文的句子也都要像这样,看成「以…故」[而加以解读]。
「以[阿耨多罗三藐三]菩提心为本」是指如此发菩提心:「由于烦恼障与所知障等诸般迷乱,将这些众生引向了极为痛苦的境地。因此,我应如我[欲断一切过患而证取菩提]般,令其他[众生]也断一切过患而证得菩提。」其解说:「善修十善业道」(正受持善业)。准此,由于「正受持善业」而说「正受持善业即是菩提心」;为了菩提心而生,所以应当依照[经中所言]「以[阿耨多罗三藐三]菩提心为本」加以归摄而作观。以下诸处亦同。
「以六波罗蜜为本」的意思是「发菩提心,随后趣入(力行、实践)六波罗蜜多」。因此,六波罗蜜多[在此处]是菩提心的果。身口意三业清净的本体,就是波罗蜜多,因此[其中的]解说为「身口意[业三法]清净」85。
「以方便慧为本」是指:若趣入六波罗蜜多,则已趣入方便与智慧。也就是说:由于方便,所以不舍轮回[众生];由于智慧,所以不染其(轮回的)诸般过患;因为智慧与方便二者并无杂染,所以只要轮回仍存,[菩萨]为了饶益众生而造就众生义利的戒律就是清净的。因此解说为「戒清净」。
「以不放逸为本」是指:具足智慧与方便,则于一切情况之下,都能保持不放逸,故称。要保持不放逸,又必须在一切威仪(行住坐卧)之中,令诸众生发清净心(清净信),以此随顺众生的义利,因此解说为「随顺[利益]一切众生」86。
「以三善行为本」是指:保持不放逸的人们,能够成就趣入(实践)身口意三善妙诸行之戒律本体。因此,三种善妙之行是不放逸的果。若具备三种善妙之行,将能圆成资粮,所以解说道:「满足一切助菩提法」(圆成资粮)87。
「以十善业道为本」是指:精进于身口意三善妙诸行之戒律本体,并且不从事与之相违的杀生等[业]。因此,断除杀生等,即是成就转舍[不善]戒88之本体。转舍[不善]戒之本体即为十善业道,这同时也是转生[善]戒89的本体──即三种善妙行的果。
如此已将转生[善]戒与转舍[不善]戒各别分开,如此一来,应当通晓实际所宣说三种善妙之行、十善业道的因果。若非如此,三种善妙之行与十善业道哪会有差异呢?对于断除杀生等事怀有坚定意志的人们,不会因为邪行(入于颠倒)的众生而感到沮丧,因此以「不疲倦」90而作解说。透过宣说转生[善]戒与转舍[不善]戒,便宣说了摄律仪戒。
「以持戒91为本」。正真、最上、最尊之果,即此佛果。由此[果]而生,故名「戒」(律仪)。以闻思等次第,依于二种无我,加行勤修菩提分法,也即为此[果]所生。
住于十善业道之律仪,是为了透过闻思等次第而趣入诸菩提分法,以此宣说了摄善法戒。
方才于前文所说,由于修习菩提分法的性相之道是清净的,所以将能成立清净之果──佛果本身。因此解说道:「业果清净」92。
「以正忆念为本」(由于如理作意而生)是指:若具备摄善法戒,则能常常趣入依止二种无我的作意。在此,这便是如理作意。如理作意,即是住于般若波罗蜜多之本体,藉此能使菩提分的加行(加功用行/修行)达到清净。因此,[《论》中]解说道:「修行清净」(加行清净/所作清净)93。
「以[正]观为本」(由于分别观察而生)是指:分别观察相应于各个众生缘分的波罗蜜多修行。由于如理作意,所以能够视三有犹如幻术;因此,只要轮回尚存,就会再再投入饶益众生之事。于是[《论》中]解说道:「作利益[一切]众生清净」94。
「以坚念不忘为本」,这是因为要令人总是记得要精进于利益一切众生,总是要记得那些不该作的事。若能具足坚念,就不会被外道、魔罗等所夺。因此[《论》中]解说道:「心清净」95。
此外,另一种[解读]如下。在此,「大悲以何为本」(大悲心为何者所摄属)是指「以何种因,而……」,也就是问「因」的。此(大悲心)「以直心为本」(为直心所摄属),所以是「直心令之生起」的意思。「直心以于一切众生平等心为因」(为于一切众生平等心所摄属),也就是说:只要不于一切众生起平等心,则必非直心(必为有谄心、有作心)。于一切众生平等心之因,即是「无异离异行」。同样地,余处96所问「以何为本」(以何故而生起)97,说的也是「从何因而生起」。
这些(前段关于咨问「因」的问题)与[世亲于《论》中]所说的文字不相符,因为[《论》中]就是用「受教不忘」这句来宣说「直心」,随后则以「善取正教观有为法」这句做为「以于一切众生平等心」的解说。
在此,若要按「善取正教观有为法」(此为直心的解说)之因[这样的理路]来解说的话,则会变成宣说「于一切众生平等心,本身即是直心之因」。这么一来,就会成为「大悲心不是菩提的根本因」[,而坚念不忘才是其根本因]。
所谓「成就因」(摄于因)及「成就果」(摄于果),是说:[所指涉的]前者为发心(令心生起)之因,后者则是果,故称「成就因果」(摄于因与果)。
[《论》中提到:]「有四种发菩提心摄取十地」(以十地所摄属的发心,分为四类)。其中,「初发心98」以欢喜[地]所摄属,「行发心」摄于无垢等六[地],「不退发心」摄于不动[地]等,「一生补处发心」则摄于第十地。
「四者乃以十二种……」100是指:「初发心为解行住因」等义。「一生补处发心为一切智因」101(应观一生补处发心为与果系属之因)当中,「因」的本体是福德资粮与智慧资粮,「果」则是佛果本身。[二者的]关联(系属)则应视为「由彼(因)而生[此](果)」,也就指出了佛果本身的因[即是二资粮]。
四种[关于发心的道理]的解说为:「上上因胜胜不失」(越向上,[其]因越不失坏),也就是说,较后生起的心,其因乃是较前所生起的心。由于其因必然处于这样的状况,所以说「因胜胜不失」(因不失坏)。
这(因不失坏)就是与「系念102初发心」本身的因。此外二者(第二与第三发心)之中,「行发心」(系念行发心),能够做为「以不退转发心」等的因。这也等于宣说了「[其余的第三、第四种发心]也将如此[类推]之故」。如此,在与果相顺的四种[关于发心的道理之中],现已藉由第一种[道理]而宣说了「因之所依」。103
「复次,天子![初发心]如种种子」等,已宣说「之所以能堪为因」的道理,以及在四种[关于发心的道理当中],由于第二种[道理(因中有果)],因此「果也存在」。「种」是栽植的意思,以其能令初发心之一切善法种子萌发,故名。初发心本身就如同处于种子状态,与之同类的苗芽由此而成。此法即是第二发心,这是因为:趣入由此(第二发心)所摄持、有所造作之智慧,其运作能使一切善法之苗芽得以从中滋长。
第二发心(行发心)本身就如同处于苗芽状态,与之相关、如同树干等的第三发心诸法由此而生。这是因为:其中,趣入透过不动等[法]、以第三[发心](不退转发心)所摄持、无所造作之智慧,其运作能够不待刻意专注而圆成一切佛法。
因此,第四发心(一生补处发心)乃是第三发心的果,为果究竟成熟之法,一切功德从中毕竟圆成,成就立为佛陀性相之果。
四种[发心的道理当中]的第二种发心[的道理(因中有果)],其解说为「依因之次第……」104等,亦即:按照所属层次而处于因之状态,本身就已完全成立「果是无不齐备的」,因此「成就清净[果]」。
「如车匠」等,则说明了四种[关于发心的道理]当中的第三种[道理](摄取诸法)。「集材」指的是:只要有怎样的木材,就能造成怎么样的马车。知道这一点,就知道如何收集木材。同样地,「初发心……」是指:于初地时的十大愿,知其能摄集一切佛法;所以[《论》中]也是以「依诸愿(十大愿)105则能摄取一切佛法」而作解说的。
同样地,「行发心[如斫治材木净智]」是指以无垢[地]等[所摄属]的六种[地]──因为这六者是指佛果本身的支分法,依次对应至:安忍、精进、禅定、般若、方便等。其解说为:「成就清净戒」,[其中的]戒律是指持戒波罗蜜,以此能遮退相违之心,故名为律仪。
「如[安施]材木」等的解说为:「于修道中106,依慧方便修一切行皆相应」。趣入无所造作,是指:于修道中,以妙慧与方便作为佛果本身之因法,其本体为福德与智慧资粮,[这些]都是支分;并且与具支分(主体)之法(指佛果)彼此关联。如是,以福德资粮所摄的智慧涅槃果,也是与轮回相违的;即使努力于智慧的助缘──促进福德资粮的发生,也不会与涅槃有所违逆。如此一来,这二者(福、慧)乃是支分与主体[的关系],所以应当能证成「果乃不住涅槃」[这一点]。
「如车成运载」是指:马车既然已经造成,便知所能乘载的物品等驮物。同样地,一生补处发心,以圆成资粮而能毕竟成就自他义利之重担,故名──其解说为:「不舍先许重担」。所承受的重担,即是成就自他义利。
「如月始生」等,则是第四种[关于发心的道理],其解说为:「上上大力清净」(越向上,势力越发清净)。月轮是指光明支分的势力越来越清净,这是指心力的支分。[此处是]以十四日的夜晚月轮升起为譬喻,来表达一生补处发心尚有些许未臻圆满。以十五日的夜晚为譬喻,则表示如来的遍智,已圆满遍及一切行相。
「声闻地」仅[通达了]人无我,而证得见道的真谛。[大乘发心]远远超过它(声闻见道),是因为[大乘]初地见道时,已臻诸法无我之性相,即毕竟通达一切法界之故。其解说为「利根,观察107一切菩提分法」。能朝向佛果之因法,即是菩提分法,即真如。关于这点,在[菩萨]初地见道时,比起一切声闻,对于诸法无我的行相更为深入地观察(追寻、留心),故说「[深入]观察一切菩提分法」。
「辟支佛地」对于所取及能取仍然存有增上耽着,但已经通达缘起的真谛。因此,他们由于尚未通达轮回犹如幻术,对此感到恐惧,于是为了只身从中解脱而努力。
「第二、[行]发心」则更加超越。这是因为:与之(诸辟支佛)相较,[行发心的修行人]更加远离对于所取与能取的增上耽着,所以能够通达所观察之本体非为真实,而是如幻之缘起;[此外,]由于[他们]已经通达遍行于初地之行相──真如,所以就像远远超过声闻地那样,也已经远远超越了辟支佛地,并且还能通达更上的缘起,所以[经中]才做此说。因此,[《论》中]的解说为:「依般若胜智,能集诸[菩萨]无量行」(以智慧的殊胜,而能真实成就无量行),也就是说,由于智慧的殊胜,通达轮回如幻,因此无畏,并因而能真实成就无边利益众生之行。
「第三、[不退]发心」等,是指有所造作而趣入之地。直至第七地之前,都属于不定地,因为其中尚有励力功用(有所勤作)之故,也是因为「无分别运行,则为决定」之故。因此,以励力分别,则无法前往[决定地],故称该地为「不动」;勤作之所不能退,所以称为「不退转地」。因此,[《论》中]解说道:「过一切功用行」。
「决定蕴」是指以得灌顶(推举/授权)之菩提萨埵众。因此解说道:「善住王子地」(做为补处/王位继承者)。
圣伽耶山顶经疏 末卷第二
[之所以说]「学初章[智]」(学着掌握字母写法),是因为一切书写都总集于其中(基本笔顺)。
「如」(情形/状态)是「如同……」的意思。如此,初发心为佛果本身的诸般因法,并以十种大愿普为修学。如此这般,就如同习字般而加以把握。因此解说道:「观下地法」(追寻、着眼于基础)。如此这般普为修学,乃为一切佛法之地基,因为是观察(追寻/着眼)于诸大愿上的。
「差别诸章智」是指其差别(种类),对之善加分辨,「行发心如……」的意思是:趣入有加行(有所为)[的修行],而此种趣入之智慧,其运作意味着极为通晓包括无垢[地]等六地所摄[范畴中],符合福德与智慧资粮性相之诸法,故名[行发心]。其解说为:「智慧增长差别」(以慧力而作辨别),也即表示「以修道所摄六地的妙慧而作辨别」的意思。
「算数」[二字]虽然在其他地方都是同义的,但在此由于被分开来说了,所以「数」与「算」是有别的。「数」就是一[、二]……等,而用被衡量者等[的事物]去加以判断/界定,则可视为「算」。「知其分齐」108则是确立的意思,也就是晓得[算数]之后,无论是汇整、排序等,总是有条不紊,这样就能使财富广进。「不退发心如……」是说:八地时,由于已经获得无生法忍,对于自他皆能同样通达,因此即便是他人的布施,也能圆成自己的波罗蜜多。关于此点,[《论》中]解说道:「方便智能数一切法」(能以善巧而衡量一切法),也正是所说的「契于自他平等之性相,方便善巧故,于他人所作布施等,能持用故」109。
之所以会说「一生补处[发心]如……」,是因为:在十地时,由于安住于殊胜禅修,于是通达诸般究竟法,也就是[《论》中]以「得证智」(通达智慧)所解说的[道理]。
「从因生」。在此,「因」是指「取因」(亲因/近因),且因本身就是关联110──由于本体无漏故,所以表示其处于诸无漏法之能引法111状态。其解说为:「自性清净本来成就」(类属自然俱全);其中意义如下:「自性」指同种,「类属」是指「因」,也就是圆满的同类因。
「从智生」也是「从识生」(与识相关)、彻底辨别的意思。[《论》中]以「摄取世间出世间闻慧方便」而作解说。
由「放舍」而「断」——也就是远离戏论之义,这是就其(断的)本质而论的。[《论》中]以「过[一切世间]戏论」而作解说。
「从果生」是从果的实质而论的。在此,果是任运利益众生的,于是以「自然成就一切利益众生行」112而作解说。
「从因生」一句,即所谓「其状态就是因」。据此,[前文]已经宣说此理。
以「因摄」而宣说「以因所摄,以因而令[余法]出生」之义,个别而言,即是有此一事(因与余法的关联)。于是,[《论》中]以「信行助道113淳熟故,又以观初地境界」(于信解行地发起造作且成熟,藉以追寻/着眼于初地)而作解说。于信解行地有所造作而成熟,能无碍趣入欢喜地,所以说「观初地境界」。
「智摄」(以智所摄/摄属于智)的意思是:欢喜地所摄[之境界]臻于究竟之智,以该智慧摄属而生起──因为诸界有多种义。这是由于智慧臻于成熟,所以[《论》中]用「依境界淳熟观功用行」(追寻/着眼于由加行[功用]所生之行)加以解说──因为欢喜地所摄之智臻于成熟,能无碍生起二地[之境界],也就是说,以该因而起加行(运作/功用),从中出生无垢之行,并追寻/着眼于以此无垢行等[功德]之所摄属者。
「断摄」(以断所摄/摄属于断)的意思是说:以此而断,故名为断。这是指七地所摄之道,于该道之后,立刻就会趣入不动等[地]。「以之所摄」的意思,就是「[以其]令[随后的境界]生起」。此即所修成熟,因此[《论》中]以「依修行境界未得佛法观」(追寻/着眼于各种尚未获得的、藉由修习而成熟之佛法[功德])而作解说。这是因为趣入有加行(有所为)的所修[境界]臻于成熟、乃至究竟,于是对于尚未获得的佛法──诸如无生法忍等──格外有所追求;[另一方面,]无生法忍等本身属于菩萨的不来果,也不是能以发起加行(有所为)而出生的。
以如是而成之「果」所「摄」(果摄,归属于果),即是第四发心(一生补处发心)。[在《论》中]这是以「依果淳熟,随所有佛国土应成佛处即成佛」(由于果成熟故,随其所欲而证觉)而作解说的。这是因为:解说「不动地等所摄」完毕之后,即随其[所证境界之]性相而成熟果;以此为因,于十地时,其障碍已经断除,于是能够随其所欲现前了证法界。
「因生」(由因所出生)是指「由因所出生者,即由该因所出生」,这意味着「真实无误之因」。关于这一点,[《论》中]是以「不颠倒修行善根性」而作解说的。这是专指「信解行地所摄之人,修习无误善根之所依处──发心」。
摄属(包括)于前述四者之因,其文字呈现出「能够无有遮障,以某种因而生起」,这便显示出「真实无误之因」。此为支分[之义]。
「智生」(由智所出生)是指:从欢喜地所摄之智当中出生、由真实无误之因所出生的第二发心(行发心),是由智所出生的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不颠倒法究竟性」(能于无误法毕竟了悟之出生处)而作解说的。
「不颠倒」(无误之地),是摄属于欢喜[地]的;于法「究竟性」(毕竟了悟之出生处)是指其所对应的「因」。以表示:以此「断生」(由断所出生)而断,故名为断。从七地所摄之智当中出生、真实无误的第三发心(不退转发心),即是「断生」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不颠倒修行性」(于无误法能修习之所依处)而做解说的。这是专指:由于「不颠倒修行」,从七地所摄之依处出生的第三发心。
「果」──得以驾驭自心,这便是「果生」(由果所出生)。此是从果所生,并以「得心自在」而作解说。
「初发心因差别分」,是因为:既以做为二地等[地]之因者[而作分别],也以欢喜地所摄之诸法而作分别;这些都属于支分,依靠初发心本身而以「菩提之因」存在的诸法,其行相极其众多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摄取无量善根」而做解说的。
「智差别分」,是因为:无垢等六地,乃是住于第二发心之智慧,以能解悟种种法,而各有不同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无量无边法门毕竟究竟」而做解说的。
已得「断一切加行(有所作为)」,所以趣入于任运,于是有诸三摩地,这即是「断」。[之所以说]此等种种「差别」的「分」(支分),是因为:在八地,以无生法忍之力,得无量三摩地。于是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入无量三昧门」而做解说的。
诸三摩地本身即是「门」,因其做为与之相关诸义之门故。「果」,即以三摩地而受(经验/受用)无边游戏。于是说「差别分」,也就是第四发心──这是因为到了十地,无边三摩地幻毕竟解脱之故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无量神通奋迅随意自在用」而做解说的。
「取药草方便」是表示「与此相似」的意思。其解说为:「摄取对治烦恼病法」──烦恼病的对治,就是无漏智的药。其(无漏智的)所依处,即是初发心,因为是在欢喜地首度获得无漏智的。
「分别草药」等的解说为:「知对治烦恼病随相应药」。
[菩萨]「知」[分别草药],所以[开立]「相应药」114为方便,也即大悲[垂顾],因此不舍轮回众生。关于这点,是以「病服药方便」等经文而作解说的。
之所以说「病得差115」(从病中康复)等,是因为:若用最上等的药──十地所摄最上品无间道(无碍道),则能遍断烦恼障、所知障与习气。因此,[在《论》中]以「病灭」而解说第四发心,其解说为:「烦恼病灭」。
「法王」的譬喻,是指转轮王,实质就是诸佛世尊。他们(诸法王)的「家」(家族)是指出生之处,也就是照见真如的菩萨众,因为提到此性相时,「[学法王]家生」(生于该家族的情形)指的就是在初地时,已经生于如来家族。生于该处(法王家),便能胜伏(超越)诸声闻与辟支佛,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降伏一切声闻辟支佛」而做解说的。
譬如,精通诸明处与技艺,如此「学法王法」(受持真实学处),实质是指:具足不可得之无上律仪等。其解说为:「更学一切得胜处」。其中,「更」116字是指胜伏声闻[、辟支佛]等众,表示与声闻等诸所学行相(学处)相较,「更为殊胜」之义。
「具足学法王法」是指:圆满三界众生一切学处,这是因为于八地时,以有加行(有所为)[的修行]所趣行的学处臻于圆满。其解说为:「得修道胜果」(殊胜之修习)。说「得修道胜果」,是因为[此时菩萨]已臻无加行(无所为)而趣入一切善法。
为了利益众生,能任运趣入诸「法」(学处/所应学之事),于此「能得自在」(学法王法能得自在),也就是[《论》中所说]「于一切法中能得自在无障碍」([能成就]修习所得之殊胜果)。修习所得之殊胜果即是众生之义利。[《论》中]所提到的「胜」(殊胜),是指于一切处皆能同时任运成办[利生事业]。
[《论》中所说]「法主」(法之主宰),即佛世尊。「何故乃问[圣]文殊师利」,是指起先月净光德向圣文殊师利所提问、随后定光明主天子所问、末后勇修行智所问的问题,都是总结且具超越性的。
所谓「于诸菩萨生清净心故」117,是指:如同法之主人(佛陀)那样,也能够对诸菩萨回复诸甚深问,也就是为他们解答。
如此,已经解说第八类[词义]──「菩萨功德势力」的意义。
现在将要解说「[菩萨]行差别分」(菩萨行为的类别)。
其中也分以二种而解说,即所谓:「因清净道」(以因所摄[之菩萨])、「功德清净道」(以果所摄[之菩萨行])。其中,就第一点而说「因清净道」等。
「助[清净道]」等,表达了「助[清净]道」(资粮道)118以及「了别道」119;「实际…」,则表达了「实际」以及「实际证道」(通达实际之方便)。
此外,经中提到:「一者、方便道;二者、慧道。」(方便与智慧)。其中,方便是指[《论》中所说的]「助道/功德清净道」120,智慧则是指「[因]清净道」。在经中,以「方便者,知摄善法」等十六种而解说此二者,其中八种又各占一半121,如此宣说方便。因此,宣说「助道」(资粮之道),以「[功德清净道]有八种」等而说。
至于智慧(慧道),也正是八种各占一半而宣说的。因此,[《论》中]才说:「次说[因]清净道……亦有八种」。
对不同的众生,有些是贪爱之人,便以布施使其成熟;对于具瞋心者,使用爱语;对于怀慢心者,则分析义理。诸如此类。
其中,「方便者,知摄善法」,经文便已解说其义了。这是因为:对于贪爱之人等,了知应以布施等[方便]加以摄受接引,藉此「教化122[一切众生]」(令其成熟),并如是而为。
「观诸众生」,是因为虽然彼等造恶,也加以不舍弃。此即[如《论》中所言:]「能忍彼等诸不善行」123(对于彼等的种种恶行,都不介怀)。「彼等」就是诸众生。
「法」指包括天人与人道众生在内的大众。「相应」则是以善法的作为,加功用于该法(众生)之上。以此而「知」(「知诸法相应智」,即了知应如何于众生修习善法),于是不舍轮回众生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集诸白净法」124而作解说的。
「因」是指诸菩提分法。了知彼等(菩提分法)及其行相,于是加以「观」(追寻/着眼),即是「观因道」(追寻其因)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观一切菩提分法」125而作解说的。
「法」是指依他起的诸性相。依其所显现而安立众生之「差别」,就是「知诸法差别智」,缘众生[所生起]的悲心(缘生悲)便藉此而出生。其解说为:「知诸法和合相」(不同性相),这是由于主张「各个众生实质为依他起,性相各不相同」之故。
连同愿差别在内,以福德差别而「庄严佛土」,知此[而为智]。因此,[《论》中]「种种愿」126以而作解说。
「众生诸根」是指信等诸根。「行」则是贪欲等各别,因此有各种差别之行为。「入」127于彼等的「智」128,则是用以趣入彼等(众生诸根行)者。其解说为:「如实知可化众生」。
能庄严菩提之诸法,即是[经中所说的]「至道场」(菩提之庄严),而其本体乃为福德资粮以及智慧资粮。能证得这些,就是「得[至道场]」。以该种方便,能常得成就、无勤成就。这点也应按照方便善巧的经义而加以理解。其解说为:「集种种助道」129(成办各种资粮)。
由于清净,所以是道。清净之道,即是智慧。[《论》中提到]「[观]善不善法」(善与不善法之行为),是指对于应舍与应取能如实而行。这也是[经中所说]「智慧者,如实知诸法智」的解说。「如实知」(通达一切)是指分辨善法与不善法。
「智慧者,离诸法智130」,是指:依他起之主体,并不取决于八事131一切法,这是因为所谓众生也同样无可见。那些(诸法)仅只能用「法」[这样的词汇]而加以掌握罢了。凡是「有众生」的见,就是萨迦耶见之根本,而萨迦耶见则是一切过患之基础,所以乃是生死流转之助缘。其解说为:「离诸因缘一切法根本」132(于一切法不观待缘而舍离)。
杂染之缘为「有众生见」,因此,对于那些无可见的一切众生,并不以助缘而见之[为实在];一切法也如是,一切所取之法,也不以助缘而见之[为实在]。舍离那些[不可见之法],仅用「法」[这样的词汇]而加以掌握,随后离一切众生[相],而入于一切智智性。此为大义。
「智慧者,知诸法不相应智」133其解说为:「离一切障碍」(解脱一切贪)。
「智慧者,灭因道智」,因为相续因趋于消亡之故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断一切和合」134(断绝相续)而作解说的。
「法界」135即真如;于一切皆知其乃唯一,便是「[知]诸法无差别智」。其解说为:「如实知」136。
清净了别之性相,即诸「佛土」,因为[佛土]是从如佛土般显现的了别之因中出生的。那些[佛土]的「平等」,乃是无二的。对此,当知必然是「无差别智」。「知诸法(法界)无差别智」的分类正是如此,[此处]仅是以佛土的情形举隅而已。其解说为:「入一法门」(正入一理)137──「一法门」是指空性,而真实趣入[其中]就是「入」。
「不见众生智」是指:虚妄分别之体性,其解说为:「如实知一切凡夫虚妄分别」138。诸愚迷凡夫所作虚妄分别,会被如是虚妄增益:「愚迷虚妄分别,故为众生。」对此,若如实分别,则于[虚妄分别]之体性中,彼(虚妄分别之法)乃不可得的。
「一切佛[菩提]法」从何而生?应知一切诸佛法,即是远离一切障的法界,此即正等觉。其解说为:「证寂静界」。因此,法界本身就是寂静界。
从「复次,天子……」到「助道者,五波罗蜜」,是指布施等[波罗蜜多]乃至禅定波罗蜜多,因为这些能够积聚种种善根。其解说为:「集种种善根」。以此说明其中一类。
「断139道者,般若波罗蜜」是指,如实全面通达其(般若所摄的)诸法。其解说为:「通达一切,其义同前」140。
[前文曾提及]「智慧者,如实知诸法智」,对其(般若所摄诸法)[如实]全面通达之义,在此,其实就是该法(般若所摄诸法)。以此宣说了第二种[道]。
[《论》中所言]「[又经言:]『复有二种[略道]……」,则宣说了六波罗蜜多。
关于「有碍道者,五波罗蜜」,彼等[包括]大财富等果为轮回因,故名。因此,[《论》中]解说为「行三界」(于三界中受用)。
由于有诸菩萨行布施等[善根]而作回向之差别,[有碍道仍]是一切智智因。然而,仍因大财富果等[为轮回因],故有此说(称之为有碍道)。
称为「无碍道者,般若波罗蜜」,是因为「过三界」(从三界而生)。以此解说「有漏道[者,五波罗蜜]」等。
「取相分别」141是指对于「所取与能取」生起增上耽着之依处,依此则不能断除所知障,故称。「有量道」,例如声闻等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遍取识境界」而做解说的。
处于第二者(境)之知,是识,因为其(了知的)境界之故,并且是因为[它]以自证知的方式而做为[了知之]境,表示这[这样的识]是「对第二者生起增上耽着之了知的主体」。因此,由于对于一切所知无所趣入而有遍取(有边际),因此[经中]提到「有量」。
与之相反者,则是「不取相分别」,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过识境界不见遍取」而做解说的。由于超越对第二者(境)所生增上耽着之本性,所以遍于一切所知,这就是「不见遍取」(边际无所攀缘)的意思。
「智道者,谓从初地」等,包括趣入有加行(有所为)之知,故有此称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如实知有为界」而做解说的。「[知]有为」指的是有加行(有所为)之知,此(有为)即佛陀诸法之「界」;对其充分通晓,即是现证。
「断道者,谓从八地……」。由于其性相为「无所(断除)加行」,所以解说为:「如实知无为界」。「无为」是指远离加行、任运而行之智,其做为诸佛法之因,所以就是界。通达此点者,是自证知。
「何谓[菩萨摩诃萨]义」142(什么叫做以义而显了),这是为了宣说真实际而问的。「何谓[菩萨摩诃萨]智」143(什么叫做以正智而显了),则是为了宣说通达真实际的方便[而问的]。在此,[经文]将「义」解为真如。若问:「以义而显了,像是什么呢?」答:表示「于空性起决定」。若问:「以智而显了,像是什么呢?」答:表示「以智的力量而断障」。
以下将根据圣文殊师利所说关于「义」及「智」的分别,还有不相应与相应等,以简明的方式依次分析说明。
真如分为二种行相:一、其性相为「必然无有所取与能取」,二、其本体为无二智。其中,以第一种所摄者,是观照义与智之辨别的,而第二种,所指的必然就是智之本体。
其中,为了宣说「『义』名不相应」144,[经中]提到「善男子!『义』名无为」等,这是因为[义]并不以因缘而有作行,所以是无为法。如此一来,[义]就「无有一法共相应,无有一法不共相应」(既非相应,也非不相应)了,因为并无「有为法」。于是,也就与无常无关,因此[前段经文中]说它「不相应」。其解说为:「离诸无常过」。
「无变无相」145。由于在轮回与涅槃时,于心中都是毕竟无二相的。既然没有[二相],所以其性相即「无变」。假使在轮回之时,是与所取、能取[二者]「共相应」的,而于涅槃之时,则「不共相应」的话,届时就有了「变」。然而[实际上]却并无此事。因此,如此所谓「空」的这个「义」(真如),即使在轮回时,也是「无有一法共相应」的;而在涅槃时,也是「无有一法不共相应」的。由于它(义/真如)自性常离二相,所以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自体性住」而做解说的,表示「常住必然远离二相[之状态]」的意思。
此即其(义的/真如的)自己之性相。其自己之性相,并不像是有为法那般,具有能起作用之体性。于前,[它(义)]不与出生及磨灭相应,这便宣说了「不相应」。现在则是因为与二相不相应[,所以传达了「不相应」的意思]。由于这一切,便宣说了「成立空性无变异」[的道理]。
「以本不成就义故」是指「以分别而成立」,表示「虚妄增益」的意思。由于没有这样(没有虚妄增益),所以是「不成就」(无可成就)。「本不成就」是指本来就不成就(无可成就),表示「总是成立真实无颠倒」的意思。
法界自性清净,因此犹如虚空,于是[经中]说:「无有一法共相应,无有一法不共相应」,并不是先前与烦恼分别相应,后来又不相应。以此宣说了「不与烦恼相应故,为『不共相应』」,进而宣说了「由于自性非具杂染,成立『空性真实不颠倒』」。其解说为:「常真如法界实体住」。
法界之体性,本性非为具杂染者。诽谤(抹煞)即是「移」(损减),虚妄增益即是「益」(平添增益)。其性相没有这些(损减)以及无有增益,就表示「没有[落入]诽谤(抹煞)之边(极端),也没有[落入]虚妄增益之边」的意思。
为何说虚妄分别?因为「[法界之体性]无实,即是空,但也非依他起」;由于并未诽谤(抹煞)依他起,因此并非「诽谤(抹煞)之边」;由于没有虚妄分别,所以并非「虚妄增益之边」。[《论》中]解说道:「不移不益之义,同前」146──[所谓同前]即是[先前经文]所说:「文殊师利!发菩提心者,不移不益,不异不一,是发菩提心住」147。在该处所用过的「不移不益」一词,其完整的含义被沿用到了此处。
基于[以上]所有的这些,以「所说性相为空」的道理,表达「自性离于一切」。因此,菩萨应如是修习此空义,故称为「菩萨摩诃萨义」(菩萨以义而显了)──这就是「以义而说(《疏》原注:宣说)」。由于前文已经宣说过,所以智就是相应的意思,而[经文]则说「智者,名『道』」等,以之广说通达真实际之方便。其解说为:「通达之方便」148等,[《论》中的]「三种句」(紧接着所说的三句),即以那些(道理)而表示意义,也就是[经中]「智者,名『道』……」,此为[三种句当中的]第一句。「智名『断相应』……」,为第二[句]。「智名『善观五阴……』」,为第三[句]。
[《论》中]所谓「六种十法」,是指「复次,善男子!诸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智」等,共有六组[各]十种[之法]。若有人想:为何用这些就能宣说智慧呢?答:[论中]说道「[此明何义?]以何等[智]」149等,「以何等」就是「以何智」等四事(以何等智、云何证、为何义、何处住能证法界),含摄于「通达之方便」之中。若认为:「该智若是唯一的,怎会以那些而含摄?」答:其中(《论》中)提到「智共眷属[能证法界]」等。智是无漏的,而眷属则是发起、造作加行[的意思],下文会再提到。
所谓「三十三种行相」,是指:[经文]接着提到的三句以及第一组十种法(十种智),这所宣说的是智。其「眷属」(周边)的发起与造作加行,依次为第二(十种发)与第三组(十种行)各十种法(共二十种),合计三十三种,以此宣说「智共眷属」。
第四组十种法,说「云何证」(如何能通达。即十种150无尽观);第五组则说「为何义」(所能通达的意义为何。即十种对治法);第六组说「何处住」(所能通达之处为何。即十种寂静地)。也就是依此次第而完整宣说[「六种十法」],其理见于下文。
「智者,名道」,是指以欢喜地所摄的见道,也即[经中所说]「[道者,]心共相应」(与心正相应),而其中的「心」,指的是阿赖耶识。在信解行的时候是有所造作的,所以是与染相应的,或者说是会生起染垢的。[在《论》中]是以「以心清净故,道清净」而解说的。
[此处,]心是指阿赖耶识。信解行地时,以福德与智慧发起造作,为所染习气在见道时得以清净之因,因此做为所施设之因,以其(彼因)清净故,于是道清净──这便表示「见道之自性为将生出清净[法]」。
若归纳经文此句(「智者,名道」)的二种意义,那么,「与心相应者」是以何[智]而生?[为答此问,]故有该段文字(「道者,心共相应」)。也就是说:生起了见道[的智能],于是断除了在阿赖耶上所应断除的[染污]种子,于是阿赖耶识更加超胜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,是以「道清净故心清净」而做解说的。
信解行所摄的发起造作及其行相,都可据以称之为迷乱。若有人想:「该如何才是不迷乱、见道之因呢?」答:因此,[《论》中说:]「实际者,唯以道、智之所缘为处,递共依止」(真实际者,唯有涉及道与智的所缘(内涵、对象)时[,才能称得上],此为[真实]依处,彼此相依。)151也就是说:[在此]所谓的道,是指信解行所摄之道,而所谓智则是指见道[的智慧];真实际即是真如,道及智这二者的目标,也唯有此一者(真如)而已。一者(道)是藉信解力所成就,另一者则是能现前[通达真如]者(智)。[道与智的]差别在此。
为何如此?有如是发展,便有如是情形:智慧之因即为信解行地所摄之道。由此而来。据说这是有漏、有行相(有行法)之道,也就是迷乱性的。话虽如此,由于对空性起信解,而[正]量则成了助缘,因此[信解行地]成为无迷乱智的因。如此一来,凡对于所谓「空性」生起信解者,即是「道」。由于此[理]的本质属于依他起,所以宣说了「胜义中是存在的」[之理]。
为何如此?如是,智是依处(通向真实际的道),也是与生俱来[和道]互为因果之事。所以,智是「[心]共相应,非不相应」,以其不离「因果事」之故。
经文所谓「智名『断相应』」等,在此,其中的智,所指的是无漏的修道所摄[之智]。
由于是「舍」,所以称为「断」,指的是阿赖耶,所以其性相是「远离过失」。在此,又可从多财释以及依主释而分成二类:[其一,]「断相应」(与断正相应)是用来说「以该智而令[断]生起」。[在《论》中,]这是以「住真实际智,亦即能成依处」152而解说的。十地所摄真实际的智,本身就是「基」;因此,称为「阿赖耶」(一切种子/一切基),是由于「做为依处而远离过失」之故。
[其二,]只要以它的依主释[解读]时,那么,「断相应」即「转依」,以此而令[断]生起。[在《论》中,]这是以「以转依故,智极清净」153而作解说的。
在十地金刚喻定之时,以如实的清净阿赖耶识之故,佛地所摄之智也会是毕竟清净的。此理的总结,即是[《论》中所说的]「递共依止」154(处于彼此起作用的关系)。在此,「相应,非不相应」的字义同前。
「智名『善观五阴……」这些[道理]宣说了智自己的体性。其解说为「如实知可知境界」。
在此,由于能真实通达所知,故而至为精勤,这就是所谓「[智名]『相应』」的意义。反之则为「不相应」的意义。
「复次[,善男子!诸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智……]」等,是用来表达「对于智慧的分别」的。
「因智」是指了知诸众生的解脱种子。[在《论》中,]这是以「善知无始世来解脱种子」(善知无始世来随相应诸众生解脱种子)而解说的。
「如实知无始世来种种业报」(善知与种种业报相关者)则是针对「果智」一词的解说。
关于「义智」,「义」是指义利(饶益、利益),因此[义智]就是对它(义利)的了知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善知自利利他」而做解说的。
「方便智」是指:以之「能增长微少善根」155──意思是只要轮回依然存在,就会无尽[增长]。
「慧智」是指:虽然善根微小,藉之也能如是具足力量;虽然轮回中的过患极强,藉之也能胜伏(胜过、压伏)[诸过患]。因此,以[上方]这二个句[诠释]而解说为:「能增长微少善根[令无量]」156。也就是说[能令善根]极为增广、不被诸般相违事所胜伏──其中,以方便力,能令[善根]极为增广;以智慧力而不被[诸相违事]胜伏。
能知道「其与此法有缘分,可以摄集(汇集、聚收);此则无缘,所以不然」,这就是「摄智」(摄集的智慧)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能观察善不善法」157而做解说的。
「波罗蜜智」是指善知布施等[波罗蜜多]的诸般差别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善知成就种种善根」(如实了知种种行相从何成就)而做解说的。「成就」(出生)是指「佛果由此而生」,所以[此]指的是资粮(善根)。由于善知布施等[波罗蜜多],因此能够透过福德资粮、智慧资粮、财物布施、无畏布施、法布施等各方面而了知种种行相。
「大悲智」是指:众生以之(善根)而培福158,并能拔除非福[事],因此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趣于善根,出离不善」159而作解说的。
了知何时能教化众生(令众生成熟),就是「教化众生智」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善观察时非时」而做解说的。
「不着一切诸法智」是指:「对于非真实的、被虚妄分别的诸法,不加以增益损减并产生增上耽着」的智慧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离二边修行中道」(舍离二边,依止于内在)而做解说的。「中道」(内在)是专指了别(智识)而言的,表示「舍离二边之后,专于了知而作修习」的意思。
「发」(发起)一词,应当解释为「被甲精进」。至于加行精进,则从下文的「行」(加行/加功用行)开始说。
为清净自他大众的身业,而发起[精进修行],称为「身发」,也就是指[经中]所说「[欲令]一切众生」,并以「一切」一词含摄了「我」(自己)。
「口发」以及「意发」,也应以同理加以看待。这三者的解说为「为远离身口意业一切恶行,发[大]精进」。
「亦[令]彼等」160,是指从另一方面来说,所谓「为远离身[口意业一切]恶行」,引申义显然是指「于我而作」。「发[大]精进」指的被甲[精进]。
所谓「学彼处」,其性相为「远离身等恶行(具过患的行为)」。为于内在进行正观(各别观察)而发起[精进],即是「内发」,也就是为了从内在正观「一切法于空性中乃是一味」,而发起精进。
依靠修习,于是对诸众生「远离憎爱」,即是无有增上耽着──这是指[经中]所说的「一切诸众生」。其解说为:「依修行故,远离憎爱」161。「[外发,]以于一切众生平等行故」当中,所谓「外发」,即[经中]所说的「一切众生」等。顺应所化而说法就是[经中所说应当要做的]「平等行」,其解说为:「平等教化一切众生」。
为了「勤求不颠倒的闻[慧]所发起者(精进)」,即是「智发」,也即对大乘不颠倒地听闻、思惟等,由是逐渐[证得]清净佛智。所以[经中]提到「佛智」等。其解说为:「[以闻慧智]不颠倒求法」。
为清净佛土故而发起[精进],能表示[经中所说]「清净国土发,以示一切诸佛国土功德庄严故」之行相,令其出生。关于此事,[其实]完全没有如同[语文表面]所言那样彼岸的佛土,而是表达了[这一道理]:心识如同如意宝,只能驾驭一切已经熟悉已作[之事],在清净与不清净相续[二者]相对之下,而能成为了知种种显现之因。因此,[在《论》中]这是以「于一切法中得自在」162而解说的。
为了知诸众生心中所想以及随眠而发起[精进],即是[经中]所说的「教化众生发」,也就是说:由于了知心思以及随眠之后,便能宣说适合于烦恼疾病的对治法,即知药而说法,所以说「以知一切烦恼病药故」。事实上,应将之视为归摄于所说教法之中,「知」指的就是这一半的缘故。因此,《论》中才说:「如实知心与随眠使随相应说法」163。「心」是指心中所思;「随眠」则指种子。
通达真如(真实)而发起[精进],即是「实发」164。[在《论》中]是以「发实法」165(通达真如)解说的。若通达真如,则于成佛一事,已住于「定聚」(所通达之法),于是[经中]「成就定聚」说。
不因诸般增上耽着而有变异,这便是无为的智。为了对此「满足心发」(臻于圆满)而发起[精进],即是「无为智满足心发」。其解说为:「心不着虚妄法」。不见真如的众人,只会将任何所显现的[事物]想成真实,也就是「实心虚妄取相」(执着为真实);[至于认为]「无有二相的本性之中一无所有」,则是「不实心虚妄取相」(执着不真实)。如此一来「实不实心离虚妄取相」(断除对真实与不实的执着),若住于中道,便能远离对一切三有众生的增上耽着心,所以[经中]说「[以不着]一切三界」等。
诸波罗蜜多或者波罗蜜多的加行(修行/行动),就是「波罗蜜行」。以下同此。其解说为:「助菩提法满足」(圆成菩提资粮)。
「摄事行」(摄法/摄引之法)是教化众生(成熟众生)的支分,因此,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能教化诸众生」而做解说的。
「慧行」的解释是「如实观生灭法」(观察诸法的生灭)。
「方便行」是指对一切法皆能善巧,所以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如实知一切法」(善巧一切法)而做解说的。
「大悲行」的解说是:「心不求证涅槃」。由于大悲心,所以勤于饶益众生之事,因此不会像声闻那样希求涅槃。
[称为]「助慧法」166(福德资粮),是因为[这]是诸佛法之因。「求助慧法行」是指:透过累积福德能使威德力增上,所以能够统御,并不会被他者所胜伏,也就是于一切皆无所畏惧,因此「无畏」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得四无畏」而做解说的。由于无所畏,所以不畏惧。由于对象不同,所以有四种[无畏]:于一切法证正等觉[无畏]、漏尽[无畏]、说障[无畏]、说道[无畏]。这应当按照契经所指出的四类[无畏]而通达。
为成就「以有加行(有所为)[的修行]而趣入之智慧」所发起[精进],即[经中]所说「慧行」。无加行而趣入,则是「求助智法167行」,此为支分。因此,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自然得一切法」(得诸法任运智)而做解说的。
为了对于「谛」与[三]宝等无有疑惑而发起加行(投入、用功),即是「心清净行」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于一切法中无疑惑」而做解说的。
「谛」即是一切法无我。为了通达这一点而发起加行,「观诸谛行」即如此用功(修行),能通达空性,逐渐远离对于一切可爱事(主观觉得美好的事物)的贪着,以及对于一切不可爱事的忿忿之心(「憎爱」),于是将会无有增上耽着,也就是把握「行」(加行)的十种意义。因此,[经中]说道:「于一切爱不爱事不贪着」。所以[在《论》中,]若合并二句,就是以「『入第一义谛』故,『不贪着』」168而做解说的。
胜义即空。此(胜义)能引出、获得诸佛法,所以称为「理」。趣入其中,即是通达彼法(胜义空性),故说「观诸谛行」一句。
[《论中》所说]「『不贪着行』者,如前所说」,正与[前文]所说「依修行故,远离憎爱」的意义相符,以此解说「于一切爱不爱事不贪着行」一句。
如此便已透过三十三种行相,将「智共眷属」解说完毕。
串习如此智慧的菩萨,即是[前文所说]「以智而显了」,这是以[其]意义而解说的。
现在,为了宣说如何才能通达的道理,[经中]说「复次,善男子!诸菩萨摩诃萨有十种170无尽观」等。
于众生的身,无一例外地如实而作观察,即「身无尽观」。其解说为:「如实观圣非圣有为无为身」。依次为:见谛者、未见谛者、非圣者之身。
由业报异熟所生的身,是有为法,因为是由诸业和合所成。佛菩萨转依之性相,则是无为法。以此宣说了身念住。
「无尽」一词,是指于一切皆无遗漏而加以观照。「心」就是「事」,由于专指此事,所以称为「事」。于此分别观照,就是「事171无尽观」,其解说为「如实观实不实义」。没有陷入二取耽着,就是「实」(正确/真实);颠倒心则是「不实」。以此宣说了心念住。
法念住是[经中宣说的]「法无尽观」。其解说为「如实观净染法」、「如实观上中下一切诸法」(观察上中下品的杂染以及清净法)172。
爱由受而生,所以受念住是以「爱无尽观」一词而说的。其解说为「如实观善不善法之爱」173。希求轮回安乐,就是不善法之爱;希求涅槃乐,则是善法[之爱]。
「见无尽观」等其他部分,应将其视为各种法念住的类别之一。不正确的、虚妄增益的见,即是[《论》中所称的]「颠倒」,反之则为「不颠倒」。这就是「见无尽观」的解说。
「助道无尽观」(观察资粮无尽)的解说为:「如实观种种门修集善根」。
诸众生界的「取」就是烦恼与业,由于诸众生界无尽,所以这(取)也是无尽的。其(「取无尽观」的)解说为:「[如实]观无边众生界」。
[《论中》]所谓「不着义,如向所说」(「不着」的意义同前),是指[经中]所说「于一切爱不爱事不贪着行」(于一切可爱、不可爱事都没有增上耽着之作为)。其解说为「如实观是义非义」174(观察与义相应以及与义不相应)。
「道场」(菩提藏)是指菩提树,将之示现出来,就是「智性」175。诸佛智性无尽,故能依信解心的差别而做种种示现,所以如此观察,就是「道场智性无尽观」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随众生信示现坐道场」而做解说的。
十波罗蜜多之清净性,能够决定「对治」(调伏)各自的相违事,因此说十种事──这些是以「[一者、]对治悭贪心」等而宣说的。其解说为「为何义而能通达。其中……」176等。为使布施等得以清净,所以要加以通达。
「对治瞋恚心,修行清净大慈悲故」(藉由修习慈心,能对治调伏瞋恚心),这是宣说安忍波罗蜜多清净。即使不舍弃轮回,只要能透过该种方便,则道上所聚集者即是「生助道法」(生起道资粮之方便),如此一来,虽然住于轮回,仍能调伏诸烦恼。以此宣说了方便波罗蜜多清净。
诸「谛」是指苦等。藉由了知其(谛)与彼等(苦等),能通达一切已积集之真实,那便是「实谛助[道]」177,而积集真实本身就是对治,也即调伏。它的具体内容便是如此。又,若问:「怎么会是如此?」答:即[经中]所说「生不颠倒道故」(藉由生起真实不颠倒之道所致)。由于发愿的特点,使能受持与不颠倒之道相应之生世,故有此说。以此宣说了愿波罗蜜多清净。
余处易解,不再叙述。
「复次,善男子!诸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寂静地」等,其解说为「何处住而通达……」178等。
[《论》中]所说「三种戒善」,即身口意之律仪(戒),所以是[《论》中所说]「清净」的。这[在经中]是以「身寂静179」等三句而讲解的。
经文「内寂静」等的解说是:「离[邪]我见」。
对于诋毁、赞扬等世间八法都无有增上耽着,这就是「外境界寂静」。因此,[经中]以「不着一切法」的方式而说。其解说为「离于毁誉」180,而提到「毁誉」,只是[世间八法的]举例。
「不着智功德」181(于智慧资粮无有增上耽着)正是「寂静」本身。若问:「这是怎么一回事呢?」答:[经中]以「不着道」(于道无有增上耽着)而说,其解说为「不着有物无物」(于有实法或无实,都不起增上耽着)。由于虚妄分别本性即无,所以「不着有物」(不耽着于有实法);由于圆成实本性即有,所以「不着无物」(不耽着[于无实])。
[经中]所说的「圣」,是指声闻等[圣者]──他们的诸地乃是无漏智的分位。对那些(地)作分别观察,即是对空的本性作观察,所以[在《论》中]是以「不见声闻辟支佛地,如实观察诸佛菩萨圣地」(以不可攀缘的方式,如实正观于声闻、辟支佛与菩萨地)而解说的。如此正观,就不会「自赞」(赞叹自己、自高自傲),因此就成了[经中所说的]「胜182寂静」(平息自赞)。
「未来际」是指来世的续流,其「清净」183即是涅槃,转依为其法相;「令清净」184的意思则为断舍一切分别,因为分别乃是诸菩萨之烦恼。远离一切分别而住,即住般若波罗蜜多,也即当从此生、住于此本体。其解说为:「远离一切[虚妄]取[相]」。
依靠世俗谛与胜义谛而解说,则属「世事」(世间名言)。其中,若问:「『所行[世事]寂静』又是如何呢?」答:即是[经中]所说的「不诳一切众生故」。如实依据[所调伏众生的]缘分而宣说世俗谛及胜义谛,就是「不诳」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་「如实知世谛、第一义谛,不颠倒说法」而做解说的。
经文「不惜身心寂静」的解说为:「为教化众生,一切处生不疲倦」。只管文字本身的话,就是字面的意思。这段经文的解说为[下文所说]:「[诸菩萨摩诃萨]随顺如实修行义。」(成就随顺法,即以「不诳」而说法)
「智如实修行道」185(修行道)是指现证声闻与辟支佛之道,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如实知证声闻、辟支佛智」(现证声闻、辟支佛乘)而做解说的。(修行断),「断如实修行道」186是指:虽已现证声闻等的道,但仍无所求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不取彼处[以为究竟]」(于彼等无所希求)而做解说的。
「自取妙道如实修行」及「化余众生令入正道如实说法」,分别为「调伏自身如实修行」以及「教化众生如实修行」的解说。
「功用智如实修行」(以有勤作之智而修行)的解说为「作心行菩萨187行功用智」(住于信解行地时,有加行[有所为]的智)。信解行地为异生凡夫之地;「行地」则是七种地。
「无功用智如实修行」(任运智所成就)的解说为:「无作心行菩萨行188无功用行智」(住于修道时,无加行[无所为]的智)。至于八地等所摄者,在此即应视为「修道」。
「善知分别诸地如实修行」的解说为:「善智慧方便」。
「诸地无差别」是指空性之相,其解说为「入一相」。
「诸地过」是指得以全面断除对于所取与能取所生起的增上耽着。[在《论》中,]这点是以「行离二边」189(断除带有二取相之行为)而做解说的。
「地地转方便」190指:由先前的地而发展至后者的地,并且做到精通于此。而这又是以修道而转,[在《论》中,]这点则是以「修行善法[不休息]精进」而做解说的。
「能说声闻、辟支佛地如实修行」之解说为「善学一切法」。
无垢真如即是「佛」。通达其(佛的)「菩提」,并且如实修行「不退转」之道。其解说为「证真如法如实知修行方便」。
如此,便宣说了以四种清净殊胜因所摄之行及其殊胜的分类,也就是藉由「说助清净道」(宣说资粮及清净道)、「说功德智道」(宣说福德资粮及智慧资粮)、「说实际证道」(宣说通达真实际之方便)、「说如实修行道」(宣说修行随顺之法)而作广说。佛世尊现证了这四项种清净因之后,藉由「能如是如实修行者」而说[这四种清净因],[指出]应当修持其所说之清净因。其解说为:「以四种清净胜因」191。「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」即是一切智智。至此宣说了以果所摄之行差别,其解说为「善知[四种]清净胜果」192。此即所谓[《论》中]所说:「诸如来智,于一念中知三世事皆相应」。
圣文殊师利为上首、无误说法之故,世尊赞言道:「善哉!」[在《论》中,]是按照「善哉者,以不颠倒说法故,随顺如来所说法故」(当知无误说法,导师欢喜,故言『快说此语』193)意义而解说的。
所谓「欢喜」,并非配合「文殊师利童子」194等前文,而是因为:「说者」为导师(佛世尊),其清净之理于前已述;「所说法清净」,则是全经从头到尾的内容;「依所说法得果清净」,则是无上正等觉。圣文殊师利等大众由于这三种清净而感到欢喜。
所谓「称扬赞叹」195,是表示「应当视为如是称扬赞叹的目的」。
诸恶见网 皆为摧毁 经释诣究竟
我依注释 众福毕现 竭力令完备
众生如旅 速蒙救度 令越三界海
梵等未逮 最上佛境 无垢愿速证
依止至尊圣文殊师利之多闻上座释迦慧所造圣伽耶山顶经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