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開悟後,於禪定境界中,為文殊、普賢等諸大菩薩摩訶薩宣說諸法真如的體、相、用。其內容後經結集,就成為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簡稱《華嚴經》)。
此經素有「經中之王」的美譽。漢傳佛教常有「不讀華嚴,不知佛家之富貴」的說法,這是由於《華嚴經》所開顯的,乃是究竟法界事相與實相互涉互入,圓融、無礙、平等的妙法。
《華嚴經》分為廣、中、略三種版本。現今流通者,據傳乃龍樹菩薩(Nāgārjuna, circa. 150−250 CE)從龍宮請回的略本,凡十萬偈、四十八品。清涼國師(澄觀法師,737-838/ 738-839)曾說:「西域相傳云:『〈普賢行願讚〉為略《華嚴經》,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為廣〈普賢行願讚〉。』」(《華嚴經行願品疏鈔》卷二,CBETA, X05, no. 229)可見〈普賢行願讚〉(即本文所注釋的對象──〈聖普賢行大願王〉之別稱)即是《華嚴經》之精華。細讀此中內容,可知此普賢行願已盡括一切大乘願與菩薩行,不愧其「大願王」之美稱。
據傳,過去在印度至少曾有七部〈聖普賢行大願王〉的注釋,但如今仍傳世者,僅存五部藏文本,收錄於《丹珠爾大藏經》當中。此部釋論,即是此五部之一,為龍樹菩薩口述而成,應係最早且最為權威的〈聖普賢行大願王〉注釋。
印度論典常見的費解處之一,為科判隱晦、不易梳理。至於本〈釋〉,則不唯成書年代最早而顯得分外珍貴,內文更具有條理清晰的架構以及言簡意賅的文字,藉此映現〈普賢行願讚〉之要旨。此乃本〈釋〉有別於其他印度論典的特色之一。
普賢行願以「十大願王」(即本〈釋〉所說的十事或十項涵義)為經線,貫串一切成佛之道。在漢地,天臺宗本即奉《華嚴經》為根本經典,以此判教、修學,〈普賢行願讚〉更是必修功課。在藏地,〈聖普賢行大願王〉同樣受到所有宗派學人的重視,每座道場無不以此為日課,可見此大願王之重要性。
在藏地,關於此文的注釋雖然不多,但皆以印度釋論為本、加以發揮而成。由此可知:學習印度釋論,對於直接理解此〈行願讚〉的文義而言,是何等關鍵之事。
於本〈釋〉中,每一段落的本頌引文,乃原〈釋〉所無,係為裨於閱讀與比對所另行添入的。至於各段落的科判標示,則是根據本〈釋〉內文所提示之結構,整理、編號而成。
本頌的梵文本,參考:P.L. Vaidya, Gaṇḍavyūhasūtram, Darbhanga: The Mithila Institute, 1960 (Buddhist Sanskrit Texts No. 5)
本頌的藏譯本,以德格版《甘珠爾大藏經》所藏標號D1095經為底本,並以同樣收錄於該叢書的D4377(同經重出)對勘。
本〈釋〉所引本頌譯文,則以流通較廣、許多行者皆能朗朗上口的般若所譯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(四十華嚴)第四十卷〈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〉(CBETA, T10, no. 293,簡稱般若本)為依據。至於所參考的其他漢譯本,則有:天竺三藏佛陀跋陀羅(覺賢)譯《文殊師利發願經》(CBETA, T10, no. 296,簡稱覺賢本),以及不空譯《普賢菩薩行願讚》(CBETA, T10, no. 297,簡稱不空本)。遇有〈釋〉曾提及,但該譯文所無、他譯文所有之字詞,則酌情參考其他既有漢譯本(以不空本為主),並於註腳處另行說明,而不另行新譯本頌,以裨讀者根據原先的讀誦習慣,比較漢藏諸家論疏,從中獲得更多的啟發。在閱讀本〈釋〉時,相信讀者不難發現,同時參考般若與不空的譯本,交叉比對,更加容易體會本頌的文義。
需要特別說明的是:於對照時,讀者應當也會察覺此一情形:古代漢譯的經文往往存在「前後偈頌內容錯綜」的情形,未必能以句為單位,一一對照至梵文原文或藏文譯本。然而,我們仍可以從〈釋〉當中看出,這種譯文順序的安排與〈釋〉的解釋,其實是十分貼近的──也就是說,「前後偈文的內容,『本來即可』彼此交錯解釋」。因此,在引用本頌時,我們也以「意義相同的前後偈頌」作為劃分的標準,而非死板地以個別偈頌為單位呈現,所以不時會有連續兩頌引文並陳的情形。
又,為裨對照閱讀,凡於〈釋〉中徵引原經偈頌之處,漢譯皆以標楷體呈現。
在譯出龍樹菩薩的此篇〈釋〉,做為吉祥的緣起開端後,本計畫也將陸續公告其餘四部印度祖師所造的釋論,供養十方,祈願藉此因緣,勸請大眾皆能同入普薩行願的浩瀚大海。
敬禮普賢!
普賢行大願王可化約歸納為十事(十項含義):頂禮如來(禮敬2諸佛)、供養於彼(廣修供養)、懺悔罪業(懺悔業障3)、隨喜福德(隨喜功德)、請轉法輪、請諸如來住世(請佛住世)、迴向善根,其別類、究竟及功德利益。
【覺賢】身口意清淨,除滅諸垢穢,一心恭敬禮,十方三世佛。
【般若】所有十方世界中,三世一切人師子,我以清淨身語意,一切遍禮盡無餘。
【不空】所有十方世界中,一切三世人師子,我今禮彼盡無餘,皆以清淨身口意。
其中,整體而言,以身語意無別而向安住於所有十方世界等諸佛世尊頂禮,而說「所有[十方世界中]」等。
「所有」泛指「只要是……」,也即[表達]「如此的範圍」之義,以之便能確定[所指涉的]範圍。於是,藉由總稱而說諸佛世尊不可估量,故名「彼等某某」(表關係代名詞)4,也就是從數量及名字方面表達「超出範圍」的意思。「十方世界中」是指在十方的眾生趣之中。
「三世一切人師子」包括一切三世者──亦即「諸位安住於三世者」(三世諸佛)。「人師子」:對於一切皆無所畏懼,對於任何事物皆無疑慮,故名「師子5」。而在包括天人的世間之中,諸佛世尊與之(獅子)相仿,因此,由於「猶如獅子」,故稱[佛世尊]為「師子」。
為了要顯示「生生世世於眾人之中」的意思,加上他們(諸佛)也是人,所以諸佛世尊乃是「人師子」。
我禮敬彼等(諸佛)全體(我[以清淨身語意,]一切遍禮[盡無餘]),這是最敬禮。
由於試圖表達,而以片面詮說,[如此]便表達了「一切」的含意。因此「完全盡括、無有遺餘」,故說「盡無餘」。
「以清淨6身語意」,是最為清淨的──由於是從「清淨意」所發起,因此身及語也是清淨的。
【覺賢】普賢願力故,悉覩見諸佛,一一如來所,一切剎塵禮。
【般若】普賢行願威神力,普現一切如來前,一身復現剎塵身,一一遍禮剎塵佛。
【不空】身如剎土微塵數,一切如來我悉禮,皆以心意對諸佛,以此普賢行願力。
今[普賢菩薩]說身[語意]等個別頂禮。其中,關於身頂禮,說「一身復現剎塵身」等,也就是以等同佛剎微塵數的身作頂禮。
在此,以「如……」7一詞,是[表示]與喻依(譬喻)一致的同義詞[用法],因為[微塵數與身數二者之間]是沒有區別的。
身的數量等同於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剎土的微塵[數],以此頂禮,所以是「一一遍禮剎塵佛」8。由於諸佛世尊已經戰勝煩惱敵以及魔羅,所以被稱為「耆那」(勝者)9──正如佛世尊所言:「我勝罪法故,我乃為勝者……」10。[因此,]即已頂禮三世已來、將來的一切佛(勝者)。
若問:「因為內心嚮往一位佛世尊,所以決定能以心意[化出]佛剎微塵[數]的空身11,頂禮其餘[諸佛]嗎?或是如何呢?」。答:「並非如此。所謂『普現一切如來前』(「皆以心意對諸佛」)12,是指『懷著嚮往每一尊如來的心……』之義。」
「普賢行願威神力」:「普賢」是善妙義,此(行)也是善妙的,故稱「普賢行」,義為「菩薩的[行為]」。
志求於此(菩薩行),而稱為「願」,也就是希求的意思。
其「威神力」,是指:不被煩惱等所壓制,完全戰勝相違事13,因此是「以此『威神力』」[而能『一一遍禮剎塵佛』],否則,不可能做到這樣的事。
同樣地,還有意頂禮,也就是「於一塵中[塵數佛]」等。「於一塵中」是指在一個微塵之上。「[各處]菩薩眾會中」:各自坐在無量菩薩眾會的中央。「塵數佛」:由於在此處無有差別(佛剎微塵數與佛陀的數量無別)之故,所以按照「『深信』(信解)等同屬於十方三世諸佛剎土微塵數的諸善逝」,如此加以講解。凡於「一塵中」,便全都依此理[而有「塵數佛」],無有例外。
「法界」:一切法的自性,也即法性。「本性」即謂「界」。像這樣的「法界」,極盡虛空際,而特別以心意「深信」(信解):[其中,]安住於一微塵上的無量菩薩大眾,圍繞著諸佛世尊,充滿其間(法界),無有間斷。由於身語諸業皆由心意所發起,因此特說意道(心意之類)。
現在,以「各以一切音聲海,普出無盡妙言辭」14等,而用這些(身語的方式)作頂禮。「彼等」15是指:如此分外「深信」的那些[對象(指諸佛)],對他們用以「妙言辭海」[而讚頌]──因為等同於具足如海功德,不可窮盡,因此是「無盡[妙言辭]」;具有「無盡」[功德]者,即是「無盡妙言辭」。在此,「妙言辭」一語,即是功德的同義詞。應當理解:「海」一詞,表達「涵義眾多」,這是就「彼等」擁有「無盡言辭海」者而言的。
「各以一切音聲海」:在此,「支」16(支分)一詞,在此[也]是功德的同義詞。
若問:這是為何?答:因為聲聞乘中說[佛語的功德]具足五種支分,大乘之中也說具足六十支17、具足萬支、具無量支,[這些]也都應該理解為五種功德等[涵義]。因此,用「具足『音聲』功德」一語來反映:事實上,是「各以一切」[功德猶如]無量「海」[而作讚頌]的。
「[讚]佛[甚深功德海]」等,是指諸佛的功德:從發菩提心開始,泛指一切不可估量、不共的身語意[功德]自性。對其「讚頌」,即是讚歎推崇、稱揚傳頌之義。於一一「善逝」18,皆如[諸佛]安住於前方一般,「我常讚歎」19彼等一切尊。
又,「無盡言辭海」是從共有交集的角度而表示「功德」本身的特點,因此是「闡揚」諸善逝功德的「無盡言辭海」之義。
現在,[經中]說於彼等諸佛世尊所行有上與無上等二種供養。「[以諸]最勝妙華鬘」等二偈,是有上[供養]:「[最勝]妙華」等[句]中,「[上]妙」的那些,包括「妙華」、「妙鬘」、「妙妓樂」,以及「[美]妙」的撒馥蘭20(鬱金)、栴檀等「妙塗香」,還有「妙傘蓋」等「最勝」[莊嚴具]、「最勝燈燭」、「[最勝]燒香(薰香)」、「[最勝]妙衣服」、「[最勝]妙香」,以及混合各種香料──包括撒馥蘭、龍腦(冰片)、沉香等,善加調製而成的「末香(香粉)」。[如是]各式各樣,「[一一]皆如妙高聚(有如妙高山)」,「如是最勝莊嚴具」等,則表示上妙莊嚴具。在此,「莊嚴」一詞,表示所集之物的種類──包括諸天、眾人的一切最勝天物之類,[願能]以之「供養諸如來(供養所有勝者)」。
[經中]另以「所有無上廣大供」21等句而說無上供。由菩薩三昧力所生的任何供養,皆是「無上供」,化現於一切佛剎,因此是窮盡法界的「廣大供」。對於這一切,「我悉勝解諸如來」22。「以普賢行勝解力」23,則是說:藉由「勝解」普賢行並具足信念、決定確信之力量──此有許多不同名稱,而其中依「普賢行」而表示如是各式各樣的供養,如菩薩慈心24般而心生信解。
現在,[經中]將所提及的頂禮、供養加以歸納而說,即是「我禮供養諸如來」25,也就是[我願]頂禮、供養一切勝者。
[經中]從動機(等起)、處、本質等三方面而說懺悔,即是「[我昔所造諸惡業,皆由無始]貪恚癡」等句。
其中,若問:何為發起罪惡之因?答:26貪欲、瞋恚、愚癡即是發起之因。
若問:何為[造罪之]處?答:處為處為「身、語、意」。
[罪惡之]本質即是「我昔所造諸惡業」,包括於此世或後世,由自己所造、令他人造以及隨喜所造[之惡業]。對於這一切,即是[經文所說的]「一切」,如同親自在諸佛、佛子大眾慈眸之前,甚至連剎那[的罪過]都感到懊悔而當「皆懺悔」(應當一一懺悔而去除)。
現在,[經中]以「十方一切諸眾生」等而說隨喜福德。凡是十方眾生的於三時中經由布施、持戒、修習所生之福德,舉凡七種「有學」27大眾、「無學」阿羅漢,以及麟角喻與部行等二種獨覺大眾,於三時中[所造]任何出世間福德,還有每一位透過行於三世的諸佛世尊之話語而發菩提心,進而從波羅蜜多與諸地等而出生者(諸菩薩眾),[這一切]三時之中世出世間不可估量、不可思議的福德資糧,乃是佛智境界。對此一切,「我皆隨喜」28。
若問:「『眾生』一詞,已經足以表達「無有遺漏」之意,以此包含了有學及無學等眾的福德,何必要個別列舉呢?」答:並非如此。由於[該詞具有]「行走」之義,故稱「[諸趣]眾生」,是「具有貪愛」或者「流轉於輪迴」的意思。
關於這點,有些人主張「因為完全無有流轉」,有些則說「因為不流轉」,所以並不使用「眾生」一詞來表達。因此,[在經中]是個別宣說的(分別列舉有學者與無學者)。
現在則是請轉法輪,[經中]提到「所有十方世間[燈]」29等。於諸「十方世間」中,眾生之「燈」,即是能夠遣除世間外內諸般黑暗者。因此,諸佛世尊即是「世間燈」。
「最初成就菩提」,是指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「得無染」30則是「證得不貪」,這是因為對於現前菩提諸法門的意義,其無餘之自性皆已圓滿通達,因此,真正超越了一切貪著。
既不志求證悟甚深法、也不精進,卻想要用其他方式證悟,那是很困難的。因此,為了所有對於所說法興趣缺缺的種種世間眾生,為遣除眾生的無知沉暗、為令無上智慧光明顯照,為了轉動無法上法,我跪地合掌,猶如一一親謁尊前般,向諸位已至、已坐大樹王下的所有護世者作勸請,這就是「為轉法輪而勸請」。
現在以「所有欲現涅槃者」31等作祈禱。「所有…者」既表示不特定[之人],也表示[不特定之]分位,因此直接與「十方世間燈」相聯繫。「欲現涅槃」的所有十方諸佛世尊,就是一切「所有欲現涅槃者」。對於他們,「我皆於彼合掌請」32,願彼等長久住世。
問:「直至何時?」答:「剎塵劫。」也就是於等同三世已獲證悟諸佛剎土微塵數的劫波中「久住」。
若問:「為何[而久住]?」答:為了利益缺乏依靠處的一切眾生,使其得到安樂。饒益是指獲得通向究竟的成就與安樂──也就是獲得涅槃──之道。至於安樂,則是獲得等同於天人的享樂。
至今所說頂禮等[善法]所生、不可估量之福蘊,用於圓滿迴向,即是「所有禮讚供養福」等。也就是:凡我所積聚──也就是修行──頂禮、供養、懺罪、隨喜福德、請轉法輪、祈禱如來[所生]任何些微之善根,我當以此一切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作迴向33。
現在是[普賢願王的]第八項[涵義]──其別類。個別分類普賢願之一一支分,便是其別類。
其中又分十六項(十六種支分願),也即:
一、根據意樂[而分];
二、根據不忘菩提心[而分];
三、根據無染加行[而分];
四、根據饒益眾生[而分];
五、根據鎧甲[而分];
六、根據會遇同行菩薩[而分];
七、根據能令善知識歡喜[而分];
八、根據現前面見如來[而分];
九、根據圓滿受持正法[而分];
十、根據獲無盡藏[而分];
十一、根據趣入[而分];
十二、根據力[而分];
十三、根據成就[而分];
十四、根據業用[而分];
十五、根據開示隨學[而分];
十六、根據總結[而分]。
其中,第一項為根據意樂[而分]。此中又分三類:[(一)供養如來及圓滿意趣之意樂;(二)圓滿淨治佛土之意樂;(三)願安樂一切眾生之增上意樂。]
(一)供養如來及圓滿意趣之意樂
供養如來及圓滿意趣之意樂,即「[我隨一切如來學,修習普賢圓滿行,供養]過去諸如來」等。 願以無上供,供養已經示現涅槃的諸佛世尊,並且供養「[所有現住]十方世」34(十方世間)[的諸佛]──也就是在眾多世間勤行饒益、安樂所有眾生,諸位如此「現住」(現正住世)者。
「未來一切[天人師]」是指那些將要出現的[諸佛]。願其皆能「速得成就」──也就是全不費力──「一切意樂皆圓滿」,「速得成就大菩提」35(圓滿意樂,漸次臻於菩提佛果)。
前半段(第十三偈)所宣說的是「供養如來之意樂」,後半段(第十四偈),則是圓滿意趣之意樂。
(二)圓滿淨治佛土之意樂
圓滿淨治佛土之意樂,即「所有十方一切剎」等中所說。所謂「一切」十方諸佛剎土,泛指「[盡]所有」,也就是於一切有中,皆如極樂世界般廣大清淨──無量世界各趣諸處,都是廣大的。至於「悉在菩提樹王下」,則是發願:「願諸世尊與諸菩薩充滿其中,處處遍滿,無有間隙!」
(三)願安樂一切眾生之增上意樂
願安樂一切眾生之增上意樂,即如「[所有]十方[諸眾生]」等所說。「十方…諸…」是指包括四種出生型態(胎生、卵生、濕生、化生)在內的所有六趣「眾生」,願彼等身心「常(原注:畢竟)離憂患」,並以最上之樂,得受「安樂」。願彼等「獲得甚深正法利」(隨順如法之義利)36──隨順即是「隨順而成就」之義。亦願一切眾生常得成就「如意心」37(如法之希願),即願彼等「畢竟圓滿」。
現說斷除相違事,以四偈38表達第二項[支分願]──不忘菩提心(覺心),即從「我為菩提修行時[,一切趣中成宿命]」至「滅除障垢無有餘[,一切妙行皆成就]」所說39。
「菩提」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為[成就]此義而有所作為,即是「為菩提修行」(菩提心/菩薩行)。
願我於此(菩提)修行之時,「一切趣中成宿命」(在一切趣中,都能隨念宿世),並且於生生世世的生死流轉中,都能「常得出家修淨戒[,無垢無破無穿漏]」。在生死流轉中──實際上應將之(此句)視為對[修行]期間的解說。此為不退失菩提心之第一因。
此外,「我隨一切如來學[修習普賢圓滿行]」40等,則指:隨學三世所出、將出所有勝者諸佛之學處。對於「普賢行」,則「修習普賢圓滿行」,也即正確修習。若問:「我應當依何而行?」答:「常得出家修淨戒41,無垢無破無穿漏。」其義為:正如同摩尼寶,[本質上]並不沾染客塵42之染污,所以「無垢」;遠離身過失,所以自然就是「淨」43[戒]。
因為如此(戒律圓滿清淨),所以「無破」且「無穿漏」,而能滿一切所欲,畢竟遣除一切熱惱,亦能遠離一切「憂患」44,究竟平息非時死,完全趣入(實踐)成就利他[之事]。同樣地,諸菩薩的戒律亦如珍寶,所以珍貴──因為不與業垢、煩惱垢相混雜,遠離聲聞與獨覺乘發心的「身過失」,並且具有不可或缺的特質,所以其本質為[趣向]一切智智之珍貴發心,因此完全清淨;又,由於恭敬一切菩薩學處,所以不會造作[菩薩]墮罪,學處無有退失,故稱為「無破」(無退失、無衰損)。受用已過去之對境,心相對(相應)地生起愛染;對於未來的「生」也如此[起貪心],這就是「喜樂愛」;對於現在正在發生者的[貪愛],則為「耽著愛」──這些合稱為三時之愛。[菩薩對於]以三時之愛而宣說的這些[過患],皆無絲毫疲厭,所以說「無穿漏」45;又,[菩薩之戒律]有如田地,能做一切諸佛菩薩功德之所依;能滿一切眾生之所欲,畢竟遣除一切熱惱與於一切憂患,必定能於一切人天之中,趣行成就無量壽,亦能趣行成辦利他之事。
從詞的定義而言,由於能除身心熱惱,故而清涼,以此而名為「尸羅」46(戒律)。
所謂「戒行」47:由於戒律本身即是所行(修行),故稱「戒行」。由於是「所行」[之事],故稱為「行」。祈願:能常行持這樣的「無垢恒清淨」48的「戒行」,「無破」且「無穿漏」。這便是不忘菩提心的第二因。
「天語」49等:對於諸天,便用天語;對於龍、夜叉、鳩槃荼及眾人,則使用其「語」(原注:音聲)。總而言之,「所有一切眾生語,悉以諸音……」,也就是用各種[語言],如是個別向彼等「而說法」,直至[證得]菩提。[「悉以諸音而說法」]便是不忘菩提心的第三因。
對於「勤修[清淨波羅蜜]」50等獲得決定,即相續柔和;「[清淨]波羅蜜」指布施等十度;「勤修」彼等,是指衷心地於一切種中(在所有情況下)都投入其中且不厭倦。
「恒[不忘失]」是願:直至[證得]菩提藏(佛果),永遠都不會忘失菩提心──這是[不忘菩提心之]第四因。
藉由[以下]四偈半[的內容],宣說會成為菩提心相違事的任何蓋障之對治。
現以半偈宣說斷除相違事,即於「所有眾罪及障礙」51等中所說。
凡是罪過,都是能夠障礙菩提心的「障垢」。願能將之「滅除無有餘」(悉皆淨除,無一遺餘),也就是「願悉能斷除」之義。
現在說[十六項支分願之]第三項:無染加行。[普賢菩薩]以三種因──「從何[出生]」、「[出生]為何者」、「如何[出生]」──而說,即是「於諸惑業[及魔境]」等。
所謂「於諸……」是指:「於諸」業、「惑」(煩惱)及「魔境」之中。由於這個[廣義的]「業」[本身]並沒有區別,所以善、不善、不動[業]等三者皆適用。
其中(三種業當中),是從「於」(從)諸不善「業」中「得解脫」,並「於諸」煩惱及業中「得解脫」,也就是不被那些所玷汙,而常行持於「世間道中」(世間諸眾生等)。
若問:「[這種情形]像是什麼呢?」答:「猶如蓮華不著水。」譬如蓮花從水中生,但卻不沾水。同樣地,我也不受「諸惑業及魔境」等世間法所沾染。
此外,於諸善業與不動業,也無所「著」(礙著)──也就是不在意果報,只管行持饒益、成就一切眾生之事,這也就補充了「[一心入]於菩薩行……」的意思。
問:「[這種情形]像是什麼呢?」答:「亦如日月不著空。」譬如在世間當中,日月就像摩尼寶,能平等一味利益其他眾生的道理,[菩薩]對於自利全然無所「著」(貪著),行持[利他之事]就如空中的日夜(日月)交替[不息]那般。
其中,所謂的「魔」,能中斷善法,障礙菩提,並且[使人]從正道中退墮者。
「正」的詞彙定義為:「法即正真」,而[魔]能阻礙佛法的生活方式,所以是謀害[正法之生活]者,故稱為「魔」。其「境」(業/作用)即是:以之為因,便會罔顧有益之事。
這第四項[願]以及對於無餘波羅蜜多發心能有所助益,正是「[悉除一切惡道苦]……十方[利益恒無盡]……」所說之義。
能夠「悉除」(畢竟息滅)眾生分為三類的「一切惡道苦」。若問:「為何獨說『悉除惡道苦』呢?」答:因為那些[痛苦]十分折磨人,是故,以此為主[而說],當知此為「[願]能寂滅一切輪迴苦」之義。
願能「等與一切群生」最上之「樂」。若問:「如何達成呢?」答:這是為了饒益一切眾生而行,也即「別無其他,唯有不厭倦加行(修行),這是為了能夠證得無上智」的意思。「[願]與」52字則是「願能精勤」的意思。
問:「直至何時?」答:「乃至十方諸剎土。」53所謂的「乃至」就是「直到…的時候」54。所謂「諸剎土」,是指遍行並莊嚴一切佛剎的範圍55,一個個分位(包括時間與空間)延續下去。「十方」(諸方),就是「於十方」的意思,與「……行[利益],乃至……」56(願能行持…,直至…)相呼應。
第五項為鎧甲[願]。這也分三類:(一)圓成一切佛法、(二)隨順眾生之行、(三)廣施正法即「圓滿無上大菩提」等所說。
(一)圓成一切佛法
「菩提妙行令圓滿」57意指:為了[證得]菩提而行,即是菩提行;令其圓滿,也就是能成就佛陀一切諸法的的意思。
(二)隨順眾生之行
[「我常隨順諸眾生」(隨順眾生行),意思是:]於生生世世,了知諸眾生之心行,自然而然且不需理由,便能與之相處,無不隨順彼等。
(三)廣施正法
「恒修普賢廣大行」。在此,普賢行的本質是就說法而言的──由於希望口出宣流法音之語,所以取名為普賢行。因此,廣為眾生宣講、解說、稟報,表示:乃至「盡於未來一切劫」都會毫無疲厭地這麼「修行」(行持)。
第六項是結交在身口意的所行、發願方面都有同等緣分的菩薩,即[普賢菩薩]所說「所有與我同行者」等。
「與我同行」就是所有在行持(修行)方面相同的任何所行──亦即發願:「願能常與彼等同等修行的菩薩『於一切處同集會』」,或者:「願[與彼等菩薩]同居一處,直至菩提!」
願能「身口意業皆同等」,並且與彼等一起行持相同的菩薩「行」,發相同的「願」(一切行願同修學)。
第七項[分支之願]為:以饒益心而宣說[教法]、修行等,藉此令善知識歡喜。也正是[普賢菩薩]所說「所有益我善知識」等。
凡是「益我」並且「為我顯示普賢行」的「善知識」──[「顯示」]義為講解、說法,皆「常願與我同集會」(常能與之相會),「同集會」的意思就是安住於近處。
願我對彼等「何時」58──無論任何時刻──都「無厭心」59,也就是不會有絲毫煩厭。並且總是能隨順於彼等,直至菩提。
第八項[分支之願]:由於不因長期供養而感到疲厭,因此現前面見如來,也就是「[願常面見]諸如來,及諸佛子眾圍遶」等。
所有十方勝者諸佛世尊,即所謂「依怙」60,也就是眾生唯一的親友,受到菩薩眾所「圍遶」。願能以無礙之眼,「面見」彼等,也就是面向彼等、現前而見,在每一剎那,以一切種最上供養,於彼等一一「興」起猶如虛空、窮盡法界的「廣大供」等。
問:「直至何時?」答:「盡未來劫無疲厭。」也即窮盡未來,於一切「未來劫」中都以「無疲厭」之心而為之。
第九項[分支之願],即是[普賢菩薩]以憶持與宣說等作為,而說「願持諸佛微妙法」(圓滿受持正法諸位勝者(佛陀)的正法)等。
三世一切諸佛(勝者)所宣說之法,無論是十二分教的哪一部,願都能以總持之力加以憶持、圓滿受持,並藉宣說正法之本質,對眾生「光顯一切菩提行」──也即為眾生正說[微妙法]。
在此,所謂「菩提行」所指稱的是表達其義(菩提之義)之文詞。
「究竟清淨普賢道」61當中,「普賢道」就是菩薩行,而將之清淨意味著令其無垢。願以此「盡未來劫」──表示時間久長──而「修習」,無一遺餘,也就是願能勤行[菩薩行]。
第十項[分支之願]:獲得福德與智慧等,而獲無盡藏,也就是「於諸有中流轉時」62等所說。於欲界等[三界、]一切諸有中,願為了眾生之義利而「流轉」──也就是出生。與此同時,願能獲得無盡──無有窮盡──的福德與智慧。同樣地,願得方便、智慧、虛空藏、無垢印等諸三昧,還有從菩薩畢竟解脫之大悲、無垢、如幻行相,如此等所生的菩薩共及不共諸功德,這樣的「無盡藏」。也就是:願能利益一切眾生;為令安樂出生,願能成為無盡藏之根本。
第十一項[分支之願]又分為八項:
(一)面見並趣入佛土;
(二)趣入佛語;
(三)趣入如來法輪;
(四)趣入歷劫流轉:
(五)面見如來;
(六)入彼(如來)行境;
(七)趣入成就(出現、出生)佛土;
(八)趣入往詣如來。
(一)面見並趣入佛土願
其中,面見並趣入佛土這二者,即「一塵中有塵數剎」等二偈(第28-29偈)所說。就在一微塵之上,就有十方三世諸佛剎塵數的佛土。「彼中」63則指各個剎土(一一剎),其中,一切皆「難思」,也就是無法思議、超越思惟[境界]。
「佛及佛子」64(諸佛世尊及佛子)是指安住於諸菩薩之中央──願能面見諸位安住者(佛菩薩)。與此相關者,則是「演(行持)菩提行」,也就是修行菩提行。「我見…」表示願能趣入[其中]。
問:「若果真如此,那麼,由於所追求的是不可能之事,難道不會變成諸菩薩所發的其實是沒有結果的願嗎?像這樣,每一處個別的佛土都有各自不同的差別種類,這些全都在一處、無有遺漏地在一微塵之上皆可見到,這是不可能的。那麼,無數諸佛世尊坐於菩薩大眾之中,而其所遍滿之佛土,[其數]又等同三世諸佛剎塵數。要發願這些各自殊異者(佛、菩薩及佛土),皆可見於一微塵之上,這要如何發願呢?」
答:並非如此。為何呢?舉凡不可思議業所化現之種種世界,有上,有下,有正面──境都是相異的。同理,不可思議智慧所化現者,皆在一微塵之上,怎麼就不可能了?有道是:
雖云此事難思議,
然智者前雖土石,
無一不是希有事;
同理若因諸根故,
生起分別豈希有?
世間所依救護說:
禪定、業境與諸龍,
佛陀境界等大者,
如是四事難思議。65
因此,[前述之願]並非不可能之事,而且內心無變異的眾人,應當對於這一切佛語,做此思惟:「正是如此!」並更加生起信心。
在此,已將[文義]彰顯無遺:
於佛隱蔽說,
若人起疑心,
是人於空性,
當起正信解。66
在世上也是如此的。有些時候,裝滿清水而極小的容器,肯定也能從中看見滿天綴滿著星辰、星宿與星曜等的天空。
因此,佛世尊說:
諸法如影像,
性如翳如夢,
如幻如陽焰,
亦如尋香城。67
在此,[同樣的道理]也可於清楚見於下文「[於一毛端極微中,]出現三世莊嚴剎」(第34偈)這一偈頌中。「如是無盡諸方所」68(第34偈)等,所說的也是「一塵中有……」這般道理。
「普盡十方」即是所有方位,無不齊備。「一一毛端」的「毛端」就是毛的尖端,說的就是在一根毛的空間之中,就有「三世量」69(其量同於三世)、屬於三世的「佛海」(如海諸佛),「及與國土海」(以及其如海的國土),於此「我遍修行」(行持、修習)──這便是「趣入修行」。以此[修行]「經劫海」,也即表達「願能趣入修行[經劫海]」。
(二)趣入佛語願
趣入佛語方面,即是[普賢菩薩]所說的「[一切如來語清淨,]一言具眾音聲海」等。
一位說法的如來,其所言的如海音聲,其數不能估量,並且隨聽者的信解差別,而唯有獨一(專屬於聽眾語言)的[語言]。至於與其他各種文詞殊異者,[佛語]則成為各自相應的[內容]──完全根據聽眾[的差別]而如實說法。安住十方三世的一切勝者諸佛的音聲諸支皆是畢竟清淨的,並且「隨」(如實依照)無量聽法「眾生」的心「意」而呈現──佛語即是如此這般。願能以能聞之耳,如是而趣「入」,也就是願能趣入如來「一言具眾音聲海」70。
又有道是:
所在處大眾,
信解各不同。
佛出一言音,
各聞種種聲,
謂佛為我說,
眾皆得解悟,
何有更奇者?
豈有更妙者?
同樣地,《華嚴經》的聖彌勒傳也說道:
若人住最上成具智慧,
復於多千億劫心無饜,
求於十方如來之法雲,
隨順於彼則為眾所依。71
從內容而言,透過前二偈來表示說者殊勝,後一偈則是聞者殊勝。
「一切如來語清淨,一言具眾音聲海」被認為使用了第七格(位格)的單數詞素,也就是說:[複數的]「彼等……」中所使用的連接助詞,應視為增補的文字。
(三)趣入如來法輪願
入轉法輪[願],即於「三世一切諸如來」所說。所謂「彼等一切之義」,即是「三世勝者諸佛之……」的意思。
問:「為何是複數的所有格?」答:正是諸位「恒轉理趣妙法輪」者(諸如來)的「無盡語言」。對於無有窮盡的那些[語言],願以「慧力」72--也就是能知的殊勝本體,於一時之間「普能入」且住於其中。
以何方便說種種法,於種種時[說法],於各各處[說法],種種信解之諸眾生皆成為所調伏者──這便應視為此處所說的「理趣」。「音聲」73一詞,在此也是為了添字之用。
(四)趣入歷劫流轉願
趣入歷劫流轉,即於「[我能]深入於未來,盡一切劫[為一念]」等所說。屬於十方的「未來一切劫」74當中的「深入於…劫」,是將歷劫流轉所出生者加以總結,而願「我能深入」。
「三世所有一切劫」是指一切數量同於三世[之劫]──這一切[劫]都屬於了知的「一念」(剎那)75,也就是趣入於某個特定的「一念」。
(五)面見如來願 (六)入如來行境願
面見如來及入其行境,即「[我於一念見]三世,所有一切人師子」等所說。十方所有三世的人師子──也即所有諸佛世尊,願[我]能於所知的一剎那間便能面見彼等,並趣入彼等之「所行境」76──也即「境界」。
「如幻解脫及威力」是指:由於了知菩薩解脫如幻,基於此本質,以此威力而「常入」[佛境界中]。
(七)趣入成就(出現、出生)佛土願
趣入成就佛土[願],即「所有三世妙嚴剎」77等所說──如海「所有三世妙嚴剎」,皆能以神變力而「出現」(成就)「於一毛端極微中」。
「如是無盡諸方所」78則是指:願如是於一切方所、無有遺餘的「莊嚴剎」,悉皆如此「出現」(成就)「於一毛端極微中」──這也是於所知剎那間而趣入的。
問:「假使當下佛土的自性、量、顏色、形狀等類別都可造成諸般差異,非能安住『於一毛端極微中』(於一微塵之上),那麼,存在於十方三世的無餘諸佛剎,也同樣有著由於自性等類別所造成的諸般差異,[這些]又該如何能夠無有間斷、不相混雜地安住『於一毛端極微中』?因此,這怎能令人置信呢?」
在此,則這樣答道:為何呢?無分別、自性本無、如幻、不生、不滅,如[眼前]髮絲之影,本來寂靜,自然究竟涅槃,惟隨信解而起妄心,繼之則有種種分別。對於有此本性之一切諸法,若能善加修習,並依「種種諸相三昧」79及種種解脫差別,而有不可思議之敘事與感受,如此便能善加修習。
於此處,則如此明確安立:在世上,雖多有損惱[之事],但仍有能憑藉[觀眾的]信念而產生能力的幻術師,彼以最令人驚歎的智慧,所能展現出的諸般幻術,都是確實可見的。因此,對於前文所述的這一切(一微塵上有莊嚴剎等道理)也應當生信,對此毋庸抱持絲毫懷疑。
(八)趣入往詣如來願
趣入往詣諸如來[之願],即「所有未來照世燈」等所說:極盡「所有未來」的諸佛世尊──「照世燈」,也就是極盡十方世界、安住於他方各處、其數無量的覺悟智慧界者(諸佛),皆同時各各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(「成道」),並於其他時候同轉法輪(「轉法」),更有「[究竟佛事]示涅槃」者。願[我]能「皆往詣而親近」,也即[普賢普薩]所說彼等究竟「成道轉法」等。
「彼皆」80表示彼等之所作:現前圓滿覺悟(「成道」),還轉動法輪(「轉法」)、「示涅槃」,並且作為世間唯一的依靠。願[我]在輪迴仍存之時,於彼等一切尊前,以迅疾心意之神變力,一時化現出身雲,遍滿未來十方[世界],並以遍滿虛空的無量最上殊勝供養雲,一一供養彼等,致上讚頌,周匝繞佛百千回──如此同時往詣[諸如來]。
所謂「成道」就是現前覺悟(成佛)。「示涅槃」在此是以「究竟佛事」81(究竟寂靜邊)加以解說,當知此是添補文字之用。
[普賢菩薩]僅說了這些(僅舉成道、轉法、示涅槃三例),是因為以其為主。除此之外,還有如同水面月影般,住於兜率天宮、示現去世與遷轉、入胎、降生、至天仙前(得仙人授記)、示現工巧技藝、捨俗、出家、苦行、至金剛場、坐於菩提樹王下獅子座以及降魔。在那些時刻,願[我]必能同時親詣彼等尊前。
[其義]也與此說呼應:
何故?無量諸眾生,
乃於各各世界中,
一一剎那覺者成,
是故不應心沮瘁。82
第十二項[分支之願]是力[願],其中也分為十項,也即「速疾周遍神通力」等所說。由於已成就,故為「神通」──也就是真實成就並且能如實圓滿所欲的神變。
若問:「該如何理解『神通即神變』呢?」答:由於吸引、滿足不同眾生,故為神變,其力必不空耗。
「速疾周遍」:相較而言,其他菩薩所不能前往,而能以周遊各處的神通,於一時之間前往十方者即是。
「以乘威力」83是指:以「大乘力」。也就是說,藉此(大乘力)而能前往[十方]。
既是「乘」且「大」,故稱「大乘」。另一說法為:是諸佛與菩薩摩訶薩眾的「乘」,所以是「大乘」。
問:「其(大乘的)本質為何?」答:[大乘]是能令證得佛菩提之道──也就是說,大乘就是福德與智慧。另一說法為:由於波羅蜜多與十地,故為大乘。其[大乘的]「力」的意思是無礙性,以及不受相違事所壓制。
「普門[遍入]」的意思就是能從一切而入之門。
問:「這是怎麼回事呢?」答:只要涉及菩提心[畢竟]不生,處於「不因饒益安樂一切眾生而得讚譽」之分位(狀態),所緣之法也畢竟無所有,這些應當參見《淨行品》。
「[以]行威力等」84。由於[菩薩行與普賢行二者]並無區別,所以是指:「以」二種「行」之「威力」──也就是「以」菩薩「行」之「威力」以及普賢「行」之「威力」。稱為「普修功德」,是因為初善、中善、末善。
「[大]慈力」:善心普及一切眾生界。稱為「威神普覆」,則是因為遍及十方。
「[勝]福力」。能清淨且已令潔淨故,稱為福德;另一說則為:能再再臻於善妙故,稱為福德。以其(福德之)「力」──也即菩提發心──而能達致[善妙]。
[菩提心的力量]正如此中所言:
菩提心之福,
彼若有色相,
雖滿虛空界,
其相猶過之。85
同樣地,若能憶持、讀誦具足大乘[精神]的深廣法,或為他人說、心生信解,乃至二偈之陀羅尼,迴向正等菩提,也能達致[善妙]──此乃[發心之]福德力所致。
之所以稱為「遍淨莊嚴」86,則是因為這是以能饒益眾生、令眾生安樂之心所成就的。
稱為「智慧力」,是因為其為能知一切所知之智。稱為「無著無依」,則是因為對三世[一切法]都無所貪著。稱為「慧威力」,則是因為通達勝義真如。
「方便威力」:由於實際前往[目標],所以是「方便」──其「威力」即是「具義」(不空過)。
「定(三昧/等持)87威力」:由於正受持,所以是「定(等持)」,也就是禪定。其(三昧的)「威力」:為成辦一切眾生之義利,於引發(成就/促成)神通等功德,能得無礙──此為「定威力」所致。
關於諸「菩提力」: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「威力」,即是「[菩提]力」──願「普能積集(引發、成就)[菩提力]」。
第十三項[分支之願]是對治[願],其中分為三種摧滅:(一)摧滅業力;(二)摧滅煩惱力;(三)摧滅魔羅力。其中,「清淨一切善業力」等各方面所說即是[摧滅業力],因為[各種業力之本質]並無不同,而以善、不善、不動而分三種。
其中,必定要感受的不善業之力,能令[造業者]生於三惡趣,應以清淨、遣除、拔除等力量,精進修行,正如[佛]所說:
若人造重罪,
作已深自責,
懺悔更不造,
能拔根本業。88
以對治力能清淨[惡業]。例如:慈童女89傷害了母親,以此所等起90(所引生)的不善業之力,加上對境的差別91,因此招致果報,[他]雖稍受果報,但由於增上意樂的差別,也就是願能利益眾生而一心發起菩提心,所以能將之(惡業)從根本上滅除無餘。
問:「什麼是願能利益眾生而發菩提心呢?」也就是〔如同慈童女所發願〕:於一切眾生中,若有任何有情,如我一般,傷害母親,為了利益他們,只要輪迴流轉不息,願我一人獨受火輪壓裂[頭顱]的無邊巨大苦聚,哪怕任一有情都無須受此[痛苦]。92
運用依止力93,則如〈豬胎譬喻〉94中所言:某一天子壽命已盡,[死後]定當受報生於某城的母豬胎中,果報旋將現前時,卻因歸依三寶,即得永拔一切[惡趣果報],從三十三天中命終後,轉生兜率天中。
了悟諸法無我,即使是[惡]業,也能將之從根本加以畢竟拔除。如《淨業障經》95中所述:譬如另96有一比丘,造作了不淨行與殺人二種波羅夷(他勝)罪,內心憂苦熱惱,如同癲狂者一般,往來於一座座道場、一個個城市乃至一村又一村之間,逢人便喊:「我毀了!我毀了!」再再悲鳴。[他]藉著懺悔罪惡之力而捨棄[惡業]直到該業減輕。他的內心是如此地煎熬。當時,另有一位已得神通的菩薩,為其宣說「甚深法如是如是……」[之理]。[他]於是了悟諸法無我之理,究竟於一切種中根絕該罪,證得無生法忍。
若像這樣,對甚深法格外信解,則應生信:此能遣除一切墮罪與憂悔,淨除一切業障。正如《聖如來[祕密]藏經》所言:
迦葉!如人有父得緣覺道,子斷父命,名殺中重;
奪三寶物,是不予取中重;
若復有人,其母出家得羅漢道,共為不淨,是因欲邪行中重;
若以不實謗毀如來,是妄語中重;
若離間僧伽,是兩舌中重;
若罵聖人,是惡口中重;
壞亂求法之人,令彼散亂,是綺語中重;
於正趣、正行者,劫奪其財,是貪中重;
若五逆初業,是害心中重;
入見稠林97,是邪見中重。
迦葉!此十不善業道,是為諸罪最重。98
迦葉!若有一人,具是十不善業道重罪。迦葉!是惡眾生,若解知如來說因緣法,而作是念:『是中無作用,無能愛味,無我,亦無眾生、壽命,無人。』如是亦能解知:諸法離散、無為、無雜染99,亦知如幻法、自性光明,而能信於一切諸法本來清淨,信解增上。我不說彼眾生趣向惡道。100
何以故?迦葉!諸雜染者,非積聚法;一切煩惱,以生滅故,而有滅沒;因緣和合而得生起,起已還滅。生即滅故,是以一切煩惱亦即謝滅。若如是解,無犯101、犯處。若無蓋障,而犯有住,無有是處,無有容處102。
同樣地,若不離菩提心發心,則雖有墮罪所致的等起不善[業],亦能強力滅罪。正如《聖優婆離所問經》中所說:
當知:若諸菩薩日初分時有所犯戒,於日中分不離一切智心,如是菩薩戒身無量。若日中分有所犯戒,於日後分不離一切智心,如是菩薩戒身無量。103
關於此點,《華嚴經》中也提到了:「善男子![當知]菩提心……一切惡作能盡燒故,猶如劫火。」104
《三百頌(金剛經)》中也提到:
須菩提!若善男子、善女人受持、讀誦此經,究竟通利,彼等當為人輕賤,極遭輕賤。何以故?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,以今世人輕賤故,先世罪業則為消滅,105
諸如此類之理趣,皆在宣說「必定受報(定)之惡業,亦能究竟清淨」[的道理]。
有些人如此主張:「雖然透過懺悔等力量,能夠畢竟清除小罪與中罪,但無間罪等重罪怎麼可能完全根除?」對此等[質疑]的回應是:根據[悔罪]想法微弱、中等、強烈等差別,而有諸如阿闍世王等造無間罪之人,須在無間地獄住一劫、近一劫、半劫[等差異]。那些懊悔之情至為強烈者,也有藉由認真懺悔等力量而令[惡業]減弱的。亦即某些人的[惡業]果報就像線毬落下[後再反彈]般,須臾之間就已經完全受報了。106是故,如此這般,該業可被畢竟根除,難道不合理嗎?這並非「僅有一犁,必成荒地107」[那樣必然的情形]。
問:「假使連蚊蠅足部般大小的差別都發生不了,又怎能畢竟滅盡所聚集的定業呢?」答:這也是同樣的道理──假使實際勤於對治[惡業]之思想,則[定業]必然滅盡。
問:「那麼,該如何引用[經中]所說:『假使經百劫,所作業不亡,因緣會遇時,果報還自受』108等[道理]呢?」答:那是針對未遭破惡109正行110等力量所斷除或減輕者的那些業而宣說的。
同理,也有道是:
愚作罪小亦墮惡,
智為罪大亦脫苦,
如團鐵小亦沈水,
為鉢鐵大亦能浮。111
無量不必然受報(不定)的三世罪業,也能以之(菩提心)清淨。只要輪迴尚存,於業已得自在者,為了達致(引發)投生於三惡趣眾生的利益與安樂,必定在十方世界中,同時且不斷地隨其(惡道眾生)之緣分,以不同的投生、顏色、形狀、量(大小、壽量)等差別而有異熟之生,以此使其決定[獲得饒益],並將能夠造就三有果的善業力完全清淨。
問:「怎麼樣[做到的]呢?」答:斷捨異熟果並於菩提發願,以此圓滿迴向,於是能夠決定[饒益眾生]。於色界及無色界所受用的不動業──即以禪定及無色為等起的業,即是此力(能夠造就三有果的善業力)。連此力也遣除之後,便於業得自在,而能如意且極其精勤於眾生之義利──於此能作加行(有具體行動/修行)者屬之。
「摧滅一切煩惱力」。擾亂身及心續112,所以稱為「煩惱」,也即貪欲等。彼等(煩惱)之力,會使所有眾生對於該前往[某個目標]與否、是否有益、輕重等[意義],大多都一無所知。能將其「摧滅」者,諸如不淨觀,還有觀修「[眾生]為世間道所勝伏(壓制)[等道理]──總之,由於能於煩惱得自在(駕馭煩惱),那便是菩提支[法門],而修習菩提支便是[「摧滅一切煩惱力」]。
「降伏一切諸魔力」。所謂「魔」,即天子[魔]等。彼等之力量能於菩薩行等造成障礙。要「降伏」(盡力使其「力」不存),即以神通力,使其不具威嚴與勢力,如此去執行(成就/達成)的意思。
「圓滿普賢諸行力」。「普賢[諸]行力」,即是不被相違事所勝伏,任運而成的意思。「普」是無所遺餘的意思。「[願能]113圓滿」是指:願以前述神通力等十種[力],以及方才解說的三種對治而圓滿[「普賢諸行力」]。
現為第十四項[分支之願]──宣說諸菩薩有何業用。
於該業用,[普賢菩薩]又以圓滿淨治佛土等八種[願]共二偈而說,也即「[普能嚴淨]諸剎海」等──[願能]於每一剎那,「嚴淨」(清淨)極樂世界及具蓮剎土等如海佛土。
同樣地,對於所有在輪迴監獄中,被煩惱枷鎖緊緊捆縛者──「一切眾生海」(如海眾生),以「神通神變」114與「說法神變」115等二種[神變],使之喜悅饜足,再以「教誡神變」116令其解脫。
「[善能分別]諸法海」是指:[願]能以智慧眼,於個別每一剎那,觀見、得見如海所說「諸法」、如海所證「諸法」。由於所知[法]本來就是無邊的,所以智慧也是無邊的。因此,[願]能於個別每一剎那,趣入、了悟(「深入」)[普賢菩薩]所說「智慧海」的那些如海智慧。對此能夠「現前觀見」的意義,以及「[普能清淨]諸行海」(如海修行)等,可說已經兼具如海的菩提行以及普賢行的修行這二者,因為[這二者]並無差別。
其中,菩提行是能成就佛陀之法(功德)者,也就是智慧資糧;普賢行則能相應為所有眾生帶來利益、安樂,是福德資糧。此外,普賢行又必然是菩提行,因為二者皆能令[眾生]證得佛果。
不過,[普賢行與菩提行]容有所謂直接或間接的少許差異:願於一一剎那,都能以神通力,淨治彼等「諸行海」,令其無垢;願於一一剎那,能以持戒與三昧之力,究竟「圓滿[一切]諸願海」;願於一一剎那,以遍滿虛空的諸供養具,「[親近]供養」十方「諸佛海」;並願「修行無倦經劫海」──願以無疲厭之心而行供養。
第十五項[分支之願],為隨學佛菩薩的圓滿廻向。
(一)隨學如來之圓滿廻向
其中又分二類[:(一)隨學如來之圓滿廻向;(二)隨學菩薩之圓滿廻向]。隨學如來之圓滿廻向,即於「三世一切諸如來」等所說。凡諸三世如來勝者之「[最勝]菩提諸行願」(個別菩薩行願),「願我圓滿悉無餘」117並深入思惟,進而發願「以普賢行(原注:菩提之行)」而「悟菩提」──也就是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(二)隨學菩薩之圓滿廻向
以清淨身口意之行、剎土清淨、願清淨等力,迴向隨學普賢等菩薩,即「一切如來有長子」等中所說。凡諸菩薩所有普賢行,以及諸菩薩所有解脫行傳、所有菩薩三昧──總之,舉凡菩薩所有如是功德,聖菩薩摩訶薩「普賢尊」皆已達至彼岸(臻於圓滿),因此是[一切如來之]「長子」。
「長」等意義:一切如來(勝者)之上首佛子,「彼名號曰」「聖『普賢』菩薩摩訶薩」者;之所以說「諸智……」,就是因為「諸智行悉同彼」(與彼智者同等而行),而於此劫中修行。於是,將先前所宣說的一切「諸善根」,於一一剎那中作「迴向」。
「[願]身口意」等,即是身清淨、口清淨、意清淨以及剎土清淨。「智慧號普賢」是指聖者普賢。「願」118即迴向。「如是」即「像是…」。「與彼皆……」即是:願我正如此般……也就是「願與聖普賢相同」,這裡是指[願有相同的]普賢行。
「遍淨普賢」是指前善、中善、後善,並且吉祥、美好。
「文殊師利[諸大]願」則是:我當修行文殊師利的願。
問:「什麼是他的願呢?」答:如聖文殊師利曾為虛空王時所說的那樣:
乃至本初際,
及盡生死邊,
利益諸有情,
我行無邊行。119
「未來際劫恒無倦」,即:於一切「未來劫」,無一遺餘,皆「無倦」並且不做他想,而願「圓滿」於佛菩薩的「[所]作」──也就「彼事業盡無餘」(彼等事業,無所遺餘)。120
第十六項[分支之願],是[普賢菩薩]按照加行、無量功德、安住於修行等所說的,也即「我所修行無有量」等所說──願我的諸般修行無量!願我的諸般功德無量(「獲得無量諸功德」)!願我「安住」於「無量諸行」(無量的修行)之中,並於彼等諸佛菩薩[示現]變化、希有「神通」等「一切」時刻,我皆能「了達」(知曉)。
[以上]這些(願)即是普賢願王之十六種別類(支分願)。
【覺賢】(無)
【般若】乃至虛空世界盡,眾生及業煩惱盡,如是一切無盡時,我願究竟恒無盡。(52)121
【不空】乃至虛空得究竟,眾生無餘究竟然,及業煩惱乃至盡,乃至我願亦皆盡。
第九項涵義為其究竟,也就是:乃至何時,一切眾生界際至於何處、眾生業際至於何處,便相應如是[達於究竟];並且祈願:「盡於煩惱仍存之際,願我的普賢行願之邊際,也如是直至彼時──由於虛空等皆無有窮盡、永無圓滿之時,如是,我的願也無有窮盡、永無圓滿。」122
第十項涵義為發願的功德利益。其中又分為二:一、現世[功德利益];二、來世[功德利益]。
其中,現世方面,又分為四項:(一)受持殊勝福德;(二)面見如來;(三)得獲菩薩同分之緣;(四)永盡業障。
(一)受持殊勝福德
關於殊勝之田(對象)以及能令受持[殊勝福德]的事物極其眾多、廣大且種類繁多。[在此,]透過供養所生福德的譬喻,[說明]志求菩提、信解於願而受持的最上殊勝福德,即[普賢菩薩]於「十方所有[無邊]剎」等中所說,也就是:假使有某一善男子或善女人,於十方無邊無際諸佛剎土,以衣服、華蓋、寶蓋(傘)、勝幢、飛旛,各式各樣,還有妙音、珍寶、鈴、鬘、鮮花、薰香、燈鬘等諸超越「天妙人民勝安樂」123(人天[受用之物])做為「莊嚴」,並以具有五百妙味、能生最上安樂的諸品人天飲食等,「經一切剎微塵劫」(在等同佛剎微塵數的劫中),供養諸佛世尊;另有一人(「若人」),「於此勝願王,[一]經於耳」(聽到此迴向(願)王)並且心生信解,只是當下生起一念信心(「一經於耳能生信」),認為:「正是如此!」──若問:「那(後者)是何許人呢?」答:即是極為嚮往最上菩提之人,也就是大乘人。此人將能「獲得」由[前者所行]布施所生「殊勝前福聚」124(最勝上妙福德)。
所謂[經中常說的]「若如是行,是人……」(假設那些人們做了這樣的事,則……)125,就是「此福德將會是最上等的」的意思。
(二)面見如來
由於「遠離」了「惡道」與「惡友」(「惡知識」),因此得以「見如來」,即是「[即常遠離惡知識……]具此普賢最勝願」[中所說]。此人將會「永離一切諸惡道」,並且會「遠離」聲聞等126「惡友」、「惡知識」。死亡之時,他也將會「速見如來無量光」世尊。
問:「誰見到[如來]呢?」答:對此普賢行及從正文開始至今的要義能夠有所領會之人。
(三)得獲菩薩同分之緣
由於獲得「善得」(「大利益」)、「勝壽命」,出生受到讚嘆,所以獲得與菩薩同等的緣分。此即「此人[善]得……」等中所說。──也就是說,「此人善得」無上珍貴願。由於獲得這一無上珍貴願,[彼等]便是「勝壽命」。
以此緣故,所能獲得的最上殊勝之事已經發生,於是這一生也就「善來(原注:具善而來)人中生」,而彼等「不久當成就」如同聖「普賢菩薩」那樣[的境界]。
(四)永盡業障
第四[項現世功德利益]為永盡業障的功德利益,即於「[往昔由無智慧力,]所造極惡五無間」等中所說:舉凡弒母等「罪業五無間」127等,皆是「往昔由無智慧力」「所造」。也就是說:由於無知為根本,所以無論貪欲等任何一者,皆是受到無知的影響所致。
據說,由於真誠受持此說,內心就會像是極為清澈的水,既濕潤又美好。具足如此心意而「誦此普賢[大]願[王]」──也就是懷著格外信解之心而讀誦、憶持,並且不分晝夜為所有眾生演說[此願],那麼,諸般無間罪也將「速疾銷滅得無餘」128,亦即得以根除、滅盡。
來世方面,也分為二項:(一)攝屬於因[之功德利益];(二)攝屬於果[之功德利益]。
(一)攝屬於因之功德利益
攝屬於因[之功德利益]方面,其性相包括:容色、相(大相)、好(隨形好)、族姓、種類、不能害、所應供,也就是「族姓種類[及容色,相好]智慧」等中所說:「智慧」意指真正成就一切[菩提]行;「容色」是指令人傾心的外貌;「相」為三十二種大人相,包括:頂有肉髻等;還有「好」──因為[隨形好]從屬於大相,所以[當知此處是指]具足隨形好的。「族姓」是指婆羅門或剎帝利等任一種姓;「種類」則是較一切都更為殊勝,已經成為具足神通的聖者。「具足[上述]彼等」(「咸圓滿」)的意思是:總是圓滿具足並與之相關。「得」(將會)則是「成就」之義。129
「諸魔外道不能摧」是說:若有人憶持此普賢行願,為他人說,則「諸外道」便不能損害、勝伏此人,並且「堪為三界所應供」。
(二)攝屬於果之功德利益
攝屬於果[之功德利益]方面,包括:詣菩提場、坐獅子座而演說法、降魔、現前菩提、轉法輪等幾種相,也就是「速詣菩提大樹王」等中所說。若人擁有此一珍貴無上的普賢行,並累積福德與智慧資糧,此人就會「速詣菩提大樹王」,並在抵達菩提大樹王之後,為了成就饒益一切眾生之事,所以在獅子座上,結跏趺而「坐」,「坐已」,進一步打敗「諸魔眾」,隨後則「成等正覺」(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),並「轉法輪」──簡言之就是說法。
另外還有獲得無餘世間與出世間圓滿的功德利益,即於「若人於此普賢願」等中所說──若有任何人「讀誦、受持及演說」此普賢行願,其如實之「果報」,在這世上「唯佛(原注:至尊薄伽梵)能證知」,而其餘諸如聲聞、獨覺等則不能[證知]。
問:「[佛陀]所證知此珍貴願的果報是怎麼樣的呢?」
答:[普賢菩薩]是這樣說的:對於「[得]勝菩提」130,指的是證得無上正等覺果者。由於假使沒有世間眾生的圓滿,則[菩提果]不會發生,因此也當將[此偈]視為實際上解說了「[依普賢行也將會]獲得無餘世間眾生之圓滿」[之道理]。因此,對於此願「勿生疑」,也即莫生懷疑心。
現在是[普賢菩薩]於[開示]中間所說的圓滿廻向,即於「文殊師利勇猛智」等中所說:一如聖者「文殊師利」以及「普賢」菩薩的「勇猛智」(所了知),「我今」為了「隨彼一切常修學」,所以「迴向諸善根」。這就是菩薩之圓滿廻向。
現在是[普賢菩薩]所說的第二項──如來的圓滿廻向,也即於「三世諸佛所[稱歎]」等中所說。「三世諸佛所稱歎」,即讚歎[此行願乃]為「最勝」、「無上」,並且稱說其利益、功德而圓滿廻向,故說:「我今迴向」廣如大海的此等「諸善根」,「為得普賢殊勝行」。
現以半偈(前二句)說「遠離蓋障」,並以後半偈(後二句)說「我當受持隨順波羅蜜多之事」,也即「願我臨欲命終時」等。「臨欲命終時」是指在此世會造成中斷障礙的時候,也就是死亡之時。[屆時]願能憑藉普賢行,遮除乃至少許的任何「障礙」,而能現前「面見彼佛」──「阿彌陀」世尊,並且「即得往生」該處「安樂」之佛「剎」。
「[我]既往生彼國已」等[句],是指:「願我往生該處極樂佛土之後,能『現前成就』如[先前]所宣說的此等一切願!」對於「此」132(那些。指「勝願」),願我能夠「一切圓滿盡無餘」──「圓滿」就是「令滿」,而能饒益「一切眾生」。
問:「直至何時?」答:「於世間」133,也就是只要眾生仍然存在[之時],都算。
[以上二偈]關於獲得授記、成就眾生義利方面,則屬於餘論了。
問:「像是什麼呢?」答:如「彼佛眾會咸清淨」等──「彼」是「在那樣的[狀態]」之義;「佛眾會」是指在如來的眷屬集會中;「咸清淨」(賢妙)則是「令人喜悅處」的意思。「勝蓮花」134就是上品蓮花,也即本性為種種珍寶[所成]者。所宣說的「殊勝」(美好)即是帶著光彩、散發光芒,輝映成網。「生」即是出生。
願能親自抵達「無量光」佛世尊前,由彼「授我菩提記」:「於某時、某世界中,定當作佛,號曰某某如來.應供.正等覺。」願在該位佛陀身旁,得到像那樣的授記。
「於彼[獲得受記莂]」135(從彼處)即是從彼「無量光」世尊處得到授記。接著,願能「化身無數百俱胝」,也就是眾多化身雲「廣大遍十方」,並以無著無礙之殊勝智慧為本體的「智力」,只要眾生仍然存在,就要在每一剎那中,都要去(原注:成就)「普利」(原注:諸多饒益)十方「一切眾生界」的諸有情。
(此二偈未有注釋。136)
注釋於此大願王
所生無垢諸福善
布施迴向為等流
成就利生願常行
龍樹論師口述聖普賢行大願王釋
迦濕彌羅和尚明點瓶、度語大譯師釋迦比丘羅滇謝饒翻譯、抉擇